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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分量很轻,每一车都堆得很高,而拉车的人或马似乎并不很吃力。
这引起他的好奇心。
他找了个在日本军营做工友的打听打听。
那个工友是他的朋友—在使馆区做工友的都自成一帮—可是不肯痛痛快快地告诉他那到底是怎回事。
丁约翰,身为英国府的摆台的,当然有些看不起在日本军营做工友的朋友,本想扬着脸走开,不再探问。
可是,福至心灵,他约那个朋友去喝两杯酒。
以一个世袭基督教徒而言,他向来反对吃酒;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只好对上帝告个便。
酒果然有灵验,三杯下去,那个朋友口吐了真言。
那是这样一回事:日本在华北招收了许多伪军,到了冬天当然要给他们每人一身棉军衣。
可是,华北的棉花已都被日本人运回国去,不能为伪军再运回来。
于是日本的策士们埋头研究了许多日子,发明了一种代用品。
这种代用品无须用机器造,也无须在上海或天津定做,而只需要一些破布与烂纸就能做成。
这就是丁约翰所看到的一车一车的军衣。
这种军衣一碰就破,一湿就瘫;就是在最完好的时候,穿上也不挡寒。
虽然如此,伪军可是到底得着了军衣—日本人管它叫作军衣,它便是军衣。
这批军衣的承做者是个日本人。
日本人使馆的工友们贿赂了这日本人,取得了特权去委托他们自己的亲友制作。
那位朋友也便是得到特权的一个。
丁约翰向来看不起日本人,不为别的,而只为他自己是在英国府做事—他以为英国府的一个仆人也比日本使馆的参赞或秘书还要高贵得多。
对于这件以烂纸破布做军服的事,从他的基督徒的立场来说,也是违反上帝的旨意的,因为这是欺骗。
无论从哪方面看吧,他都应该对这件事不发生兴趣,而只付之一笑。
但是,他到底是个人;人若见了钱而还不忘了英国府与上帝,还成为人么?他决定做个人,即便是把灵魂交给了魔鬼。
况且他觉得这样赚几个钱,并不能算犯罪,因为他赚的是日本人的钱。
至于由他手里制造出那种军服的代用品,是否对得起那些兵士们,他以为无须考虑,因为伪军都是中国人,而他是向来不把中国人放在心上的。
整花了十天的工夫,他和那个朋友变成了莫逆。
凡是该往冠家送的黄油,罐头,与白兰地,都送到那个朋友的家中去。
这样,他分到了一小股特权,承办一千套军衣。
得到这点特权之后,他十分虔敬地做了礼拜,领了圣餐,并且献了五角钱(平日做礼拜,他只献一角),感谢上帝。
然后,他决定找长顺合作,因为在全胡同之中只有长顺最诚实,而且和他有来往。
约翰的办法是这样的:他先预支一点钱,作为资本。
然后,他教长顺去收买破布,破衣服,和烂纸。
破衣服若是棉的,便将棉花抽出来,整理好再卖出去。
卖旧棉花的利钱,他和长顺三七分账;他七成,长顺三成。
这不大公平,但是他以为长顺既是个孩子,当然不能和一个成人,况且是世袭基督徒,平分秋色。
把破布破衣服买来,须由长顺洗刷干净,而后拼到一块—“你的外婆总会做这个的,找小崔寡妇帮帮忙也行;总之,这是你的事,你怎办怎好。”
拼好了破布,把烂纸絮在里面—“纸不要弄平了,那既费料子,又显着单薄,顶好就那么团团着放进去,好显出很厚实;分量也轻,省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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