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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你信我的话,准保没错儿!”
长顺开始收拾工具,准备下午出去做生意。
全胡同中,大家都高兴,都准备着迎接胜利,只有冠晓荷心中不大痛快。
他的事情还没有眉目。
假若事情已定,他大可以马上去浑水摸鱼,管什么上海开仗不开仗。
但是,事情既没决定,而上海已经在抗战,万一中国打胜,他岂不是没打到狐狸而弄来一屁股臊?他很不痛快地决定这两天暂时停止活动,看看风色再说。
大赤包可深不以为然:“你怎么啦?事情刚开头儿,你怎么懈了劲儿呢?上海打仗?关咱们什么屁事?凭南京那点兵就打得过日本?笑话!
再有六个南京也不行!”
大赤包差不多像中了邪。
她以为后半世的产业与享受都凭此一举,绝对不能半途而废。
凑巧,六号住的丁约翰回来了。
丁约翰的父亲是个基督徒,在庚子年被义和团给杀了。
父亲殉道,儿子就得到洋人的保护;约翰从十三岁就入了“英国府”
做打杂儿的。
渐渐的,他升为摆台的,现在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
虽然摆台的不算什么很高贵的职业,可是由小羊圈的人们看来,丁约翰是与众不同的。
他自己呢也很会吹嘘,一提到身家,他便告诉人家他是世袭基督徒,一提到职业,他便声明自己是在英国府做洋事—他永远管使馆叫作“府”
,因为“府”
只比“宫”
次一等儿。
他在小羊圈六号住三间正房,并不像孙七和小崔们只住一间小屋。
他的三间房都收拾得很干净,而且颇有些洋摆设:案头上有许多内容一样而封面不同的洋书—四福音书和圣诗;橱子里有许多残破而能将就使用的啤酒杯,香槟杯,和各式样的玻璃瓶与咖啡盒子。
论服装,他也有特异之处,他往往把旧西服上身套在大衫上当作马褂—当然是洋马褂。
在全胡同里,他只与冠家有来往。
这因为:第一,他看不起别的人家,而大家也并不怎么特别尊敬他,所以彼此两便,不必往来;第二,他看得起冠家,而冠家也能欣赏他的洋气,这已经打下友谊的基础,再加上,他由“府”
里拿出来的一点黄油,咖啡,或真正的牛津橙子酱什么的,只有冠家喜欢要,懂得它们是多么地道,所以双方就更多了一些关系—他永远把这类的洋货公道地卖给冠家。
这次,他只带来半瓶苏格兰的灰色奇酒,打算白送给冠先生。
假若丁约翰是在随便的一家西餐馆摆台,大赤包必定不会理会他,即使他天天送来黄油与罐头。
丁约翰是在英国府摆台,这就大有文章了。
假若宫里的太监本来是残废的奴役,而因在皇宫里的关系被人另眼看待,那么,大赤包理当另眼看待丁约翰。
她觉得丁约翰本人与丁约翰所拿来的东西,都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倒是“英国府”
那三个有声势的字。
丁约翰来自英国府,那些东西来自英国府,这教大赤包感到冠家与英国使馆有了联系,一点可骄傲的联系!
每逢她给客人拿出咖啡或果酱的时候,她必要再三地说明:“这是由英国府拿出来的!”
“英国府”
三个字仿佛粘在了她的口中,像口香糖似的那么甜美。
见丁约翰提着酒瓶进来,她立刻停止了申斥丈夫,而把当时所能搬运到脸上的笑意全搬运上来:“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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