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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弩手和辎重车队走在最后。
弩机拆成部件驮在骡背上,到了战场再组装。
粮车一辆接一辆,车轮碾过夯土地面,发出沉沉的吱呀声。
车夫坐在车辕上,鞭子搭在肩上,嘴里叼着草茎。
韩安也这样叼草茎。
沈墨看着那个车夫,忽然想,韩安的兄长在上谷守城时,是不是也这样坐在车辕上,叼着草茎,等着匈奴人冲上来。
大阅持续了整个下午。
结束时夕阳西下,校场的夯土地面被马蹄踩得松软,尘土悬在半空,被夕阳照成一片金色的雾。
士兵们收队了,马蹄声、脚步声、兵器碰撞声渐渐稀落。
赵云骧卸了铁甲,穿着武服,脸上还有汗迹。
他走进凉棚,在沈墨旁边坐下。
不是跽坐,是盘腿,和每次在墨斋时一样。
他拿起沈墨面前的水碗,一口喝完。
喉结滚动,水从他嘴角溢出来,流进脖子里。
他用袖子擦了一下。
“七日后出征。”
“嗯。”
“你的刀,练得怎么样了?”
“能举一百息了。”
赵云骧点了点头。
一百息,对于任何一个士兵来说都不值一提。
北军的步卒,举盾能举半个时辰。
但对于沈墨——二十五岁才第一次握刀,手臂上的肌肉是从零开始长的——一百息已经是他身体的极限。
赵云骧知道这个。
他教了沈墨一个多月,每天傍晚坐在校场上,看着沙漏里的沙子一粒一粒往下落。
他比沈墨自己更清楚沈墨的极限在哪。
“够了。”
他站起来。
“出征那天,你骑那匹栗色母马。
它脾气好,不会摔你。
跟在我后面,别走散了。”
“好。”
赵云骧走了两步,停下。
没有回头。
“沈墨。”
“嗯。”
“边关的风,比长安大。
你到了就知道了。”
他走了。
武服的下摆被晚风吹起来,露出里面被汗浸透的里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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