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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后勤。
漠南之胜,与有功焉。
赐爵五大夫,秩比六百石如故,许以翰墨校尉留驻边关,参赞北军军务。
五大夫。
第九级。
他不是军功封侯——他没有斩首虏,没有破王帐,没有冲进匈奴中军。
他做的那些事,改良马鞍,画行军图,找水源,没有一样是“军功”
。
但武帝知道漠南之胜有他的份。
诏书上写的是“与有功焉”
——这四个字的分量,沈墨跪在那里,掂得清清楚楚。
他跪接诏书。
诏书是帛制的,赤色镶黑边,上面写着工整的隶书。
他双手举过头顶,接过来。
帛书微凉,光滑,边缘的锦边硌着掌心。
他的手在发抖。
不是激动,是他意识到——他在这时代扎下根了。
五大夫。
翰墨校尉。
留驻边关。
这些不是他挣来的,是他选的。
他选择了成为汉朝的一部分。
不是户籍意义上的——户籍他早就有了,河东郡猗氏县,韩安花了三万钱。
是另一种意义上的。
他跪在宣室殿的赤色地衣上,手里捧着诏书,头顶是彩绘的藻井,身边是两排铜灯。
他在汉朝的心脏里。
他选了这里。
宣室殿的大朝散去后,沈墨在殿外的台阶上站了一会儿。
阳光照在未央宫的殿顶上,琉璃瓦泛着金光。
不是他上辈子在照片里见过的那种明清琉璃瓦——那是明黄色的,釉面光亮如镜。
汉朝的琉璃瓦是青绿色的,像青铜器生了锈之后的颜色,釉面不亮,温润的,像一块被盘了很久的玉。
殿顶上的铜雀被阳光照得发亮,雀尾高高翘起,嘴里衔着一枚铜铃。
风吹过,铜铃叮叮响。
他手里攥着诏书。
帛书的边缘被他掌心的汗濡湿了一小块,赤色的染料微微洇开,在他虎口上留下一抹极淡的红。
赵云骧从殿里走出来。
朝服的下摆拖在台阶上,他走得很慢——不是故意的,是朝服太长了,他不习惯。
礼剑挂在腰间,剑首的赤色穗子在风里轻轻晃动。
他在沈墨旁边站定。
阳光把他的脸照得很清楚——眉心那道旧疤,颧骨上新添的那道擦伤已经结了疤,暗红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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