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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沈彻放下一沓文件,转身就走。
看到他走到了门口,脚步还未停下,傅时聿终于开口了,“回来。”
沈彻拉开一半的门,手又顿住了,回头看着他。
门外,公司里的人都走完了,只剩下傅时聿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沈彻迟疑地又退回到了办公桌前,“还有什么事吗?”
傅时聿把他摁坐在沙发上,将他整个人逼至角落,胳膊撑在他的面前,一字一句地问,“沈彻,你是不是喜欢过我?”
视线迎上去,沈彻的心脏如同裸露的掌心按进一捧冬日里的松针,冷硬的刺痛传遍全身。
沈彻下意识地回避,“我没有。”
沈彻决定搬去香港,恰恰是因为他喜欢傅时聿。
这个选择不是为了离开他,而是为了更平等地站在他旁边。
他不是一个能心安理得接受别人对自己好的人,他从小就知道想要什么只能靠自己,接受别人的馈赠会让他觉得欠了债。
而傅时聿给他的太多了。
从沈继明的事到林洲的事,傅时聿一直在帮他。
沈彻嘴上说“做朋友也挺好”
,心里却很清楚,如果他一直留在A市,留在寰海,他就永远是傅时聿的下属、合作方、被照顾的人。
这样的关系里,他永远不敢开口说“我喜欢你”
。
所以他把公司搬到香港,不只是为了聆讯上市,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独立的战场。
他需要一片自己的天地,取得足以与他匹配的资本,等他把公司做上市、把事业立稳,他就可以告诉傅时聿:现在我站在这里,不是你的合作方,不是你的被投资人,不是还债。
我就是沈彻。
我喜欢你,不欠你任何东西,只是喜欢你。
这就是他,所有的感情必须建立在平等之上,他给傅时聿的只能是纯粹的感情。
而现在傅时聿把他推到一个退无可退的位置,认真地问他有没有喜欢过他,那他只能否认。
傅时聿感到自己的心像是攥了一下似的疼,“伤我的话,你倒是说得得心应手。”
沈彻胸口上下起伏不定,他跟傅时聿近在咫尺,却已经没有了可以跟他对视的勇气。
“沈彻。”
傅时聿那双总是冷静自持的眼睛里翻涌着一种沈彻从来没见过的东西,“我要你说,你从来没喜欢过我。”
“我从来没喜欢过你。”
沈彻照说了一遍。
“我要你拿我起誓。”
傅时聿顿了下,“你发誓,如有作假,那我不得善终。”
沈彻抿着唇,一言不发。
“你说。”
傅时聿冰冷地重复。
沈彻说不出来这样的话,他可以对自己撒谎,对傅时聿撒谎,对全世界撒谎。
但他拿傅时聿起不了誓,那个誓言太重了,光是在舌尖上滚一圈就痛得他满口是血,他宁愿傅时聿讨厌他,也不愿意让“不得善终”
这四个字有一丝一毫应验的可能。
光是想想会有这种可能,沈彻的心都要碎掉了。
他的眼眶红了起来,眼角隐隐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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