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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真正要穿鞋,却见刘乞蹲下身去,並不急著为他套上靴子,反而先从那布袜中抖开一双厚实的足衣。
那足衣面上绣著一对追逐嬉戏的黄犬图案,针脚细密,用的是南边才有的丝线。
刘乞將这双袜子在手中轻轻抖了抖,然后小心翼翼地为刘义真套上脚去,动作轻柔得仿佛在伺弄一件易碎的瓷器。
“这是?”
刘义真低头看著那双袜子,有些意外地问道。
听自家主公主动问起,刘乞抬起头来,脸上绽开一个带著几分憨气的笑容:“常言道:人冷先冷脚。
主公与乞奴都是南方人,肯定受不住这北地刺骨的寒气。
从前在建康时倒还不觉得,到了关中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冷。
往日在府中,主公时常念叨脚冷,夜里有时还会冻醒。
乞奴记在心里,所以后来每每出门前,都要先將这袜子揣在自己怀中捂上许久,这样主公穿上脚时,便是暖烘烘的,不至於乍一落地便沾了寒气。”
他说得轻描淡写,似乎这不过是芝麻大点儿的小事,根本不值一提。
刘义真却有些愣神。
他看著自己脚上那双绣著黄犬的暖袜,又看了看蹲在脚边正低头为自己整理锦履的刘乞,一时间心里说不上是个什么滋味。
只觉得胸口像是被人轻轻揉了一把,既有些酸涩,又有些温热。
方才那股对刘乞“妙计”
生出的几分怨气,不知不觉间便散去了大半。
说到底,这个僕从从头到尾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一心一意地为了自己打算。
自己確实没有什么道理去生他的气。
“你这人,”
刘义真伸手在刘乞肩头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语气里带著几分无奈的笑意,“以后直接將袜子和靴子搁在暖炉边上不就成了?哪里用得著每次都揣在怀里?”
刘乞闻言,先是愣了一下,隨即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脸上露出一个憨厚中带著几分羞赧的笑来:“乞奴愚笨,到底还是主公聪明!
这么简单的法子,乞奴怎么就从来没想到过呢!”
刘义真被他这副模样逗得笑出了声,摇了摇头,站起身来。
他理了理身上鹤氅的衣襟,深深吸了一口气,伸手推开了房门。
门扇吱呀一声向两边分去,一股凛冽的寒气顿时扑面而来,像是有人擎著一把无形的冰刀迎面劈下。
刘乞被这股冷风激得浑身一哆嗦,下意识便缩了缩脖子,把两只手往袖子里拢得更紧了些。
可刘义真站在门口,迎著这阵朔风,却觉得精神陡然一振。
长安冬日的冷,对於刘乞这般一辈子生长在江南水乡的人来说,或许確实是深入骨髓、如蛇咬虫噬一般的折磨。
可对於刘义真而言,这股乾燥而清冽的寒气反倒让他觉得神清气爽,连方才在屋中积攒的那一腔沉闷与烦躁都被这冷风涤盪去了不少。
他刚刚跨出门槛,便见院中一个顶盔摜甲、身形魁梧的汉子快步迎上前来。
这人浓眉大眼,麵皮黝黑,腰间悬著一柄制式的环首刀,甲叶在行走间发出细碎的金属磨擦之声。
他在距刘义真三步之外的地方停住脚步,抱拳躬身,声音洪亮而沉稳:“末將参见府主。”
刘义真飞快地打量了此人一眼。
浓眉大眼,全甲在身,能这样出现在自己身边的人,必定是自己的亲卫无疑。
他虽然叫不出对方的名字,却多少有些基本的常识——那个不靠谱的刘裕,就算脑壳再怎么发昏,也不至於把一个不相干的人放在嫡亲子嗣身边充当护卫。
能担此任者,必是心腹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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