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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有师父罩著,以后自己就算离开海城,也能放心一些。
“我也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我感觉现在是这辈子最轻鬆的时候。”
李清禾脸上漾著满足的清甜笑容,仿佛甩掉了千斤重担。
两人又聊了一会,时间已经来到下午三点。
沈姝璃想去友谊商店逛一逛多屯点稀缺物资。
也不知谢承渊睡好没。
“你在这儿坐会,我去看看谢同志醒了没。”
沈姝璃说道。
“好。”
谢承渊的房门虚掩著。
沈姝璃透过门缝,看到谢承渊还在熟睡状態。
不想打扰他休息,便不准备叫醒他,但留了纸条放在床头柜上,免得他醒来看不见人著急。
返回客厅。
“清禾,跟我上楼,咱们换身行头再去。”
沈姝璃拉著李清禾上楼,进了自己臥室。
“啊,阿璃,別了吧,我这身衣服还是我师父刚给我做的呢,我今天第一次穿呢。”
李清禾有些抗拒。
沈姝璃笑著解释:“你別误会,咱们待会要去友谊商店,那种地方,看人下菜碟,一般人根本进不去。”
“咱们必须在穿著外貌上精心打扮一番,免得被人看不起。”
李清禾这才明白小姐妹的用意。
她这辈子就没去过友谊商店,连门口都没路过,自然不懂里面的弯弯绕绕。
“这样啊,那好吧……”
李清禾有些羞囧,脸颊上都悄悄爬起了一层红晕。
沈姝璃和李清禾的身材相仿,都是纤细高挑的身形,但李清禾要比沈姝璃矮五公分,只有一米六三。
沈姝璃为其精心挑选了一件修身大翻领衬衣,搭配一条军绿色仿军装修身长裤和一双八成新的白色回力鞋。
又给她梳了一个四股辫的蓬鬆单马尾,还给她搭配了一款半新的五一牌手錶,整个人的气质一下子就提上来了。
沈姝璃也穿了一套差不多的款式,但手錶是之前在百货大楼买的那款最新款的上海牌手錶,脚上穿的是一双棕色牛皮皮鞋。
两人站在一起,活脱脱像一对从文工团走出来的姐妹花,特別亮眼。
实在是这个时代太过特殊。
无论男女,穿衣都不自由。
穿顏色鲜亮的布拉吉会被定义成修正主义,穿西装会被认为是资產阶级,穿旗袍会被认定是封建余孽。
稍微花哨的衣服都会被打成『奇装异服,统统都会被批判!
这个时代的青年,只能穿顏色沉闷的黑白蓝绿灰,將青春和热血都奉献在这个单调荒芜的时代洪流中。
如今,军装和革命装才是时尚主调。
而军装更是大部分青年追逐的潮流风向標。
两人打扮妥当,沈姝璃和李清禾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惊艷。
来到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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