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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无聊的他决定,明天再去黑市淘淘旧书。
“媳妇,晚上吃什么?”
秦淮茹正在厨房忙活,听到声音,她在厨房里应道:“茄子炒肉,拌黄瓜,主食吃馒头。”
家里有个小院就是不错,夏天几乎不用花钱去买菜,就一点不好,那就是蚊虫会比较多。
吃完饭,俩人在炕上休息。
秦淮茹拿着看过两遍的话本津津有味的看着,上扫盲班以前她不认字,没看过这些东西,所以这几本书即便是看过两遍,她也觉得新鲜。
张物石看两遍就看够了,觉得无聊的他拿出纸和笔,开始写小说。
打发时间嘛,自己写一本小说应该不错。
写什么题材呢,武侠、仙侠、修真还是别的?想了想,他还是决定写修仙类。
毕竟在脑海中创建一个天马行空的异世界,加上编写各种宝物和机缘,能消磨很多空虚时间。
他也不准备给别人看,也就自己愉悦自己。
也不怕别人找到,到时候把草稿纸往空间里一塞,谁能知道?准备好纸笔,张物石开始打起了草稿。
他厚着脸皮在开头写上小说的名字:《凡人修仙》。
呐,别说自己抄袭。
自己这个30后的老前辈,怎么可能抄70后才出生的小同志的小说,这不胡说呢嘛!
自我安慰并觉得心安理得之后,他那下笔速度就快起来了,唰唰唰唰唰,天黑之前,手里的小说就写够了两章。
小说主角是一个民间武夫,在一次练武过程中受伤,他的家传玉佩沾染他的心血带他穿越到了异世界,从此他走向不一样的人生。
当然了,俗套的主角自带空间,他肯定要写上的,张物石把小瓶瓶改成了随身种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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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当年他看小说的时候,生怕主角的小瓶瓶被那些前辈高人给弄走,主角自己种一些灵药时,还要一个人跑野外偷偷摸摸的干,生怕别人看见。
有了随身空间,就不怕被前辈高人发现,可以尽情在城里浪。
他笔下的这个随身空间,可比张物石自己的空间好多了。
它不仅能存东西,还能种植各种灵植和灵药,功能就和小瓶瓶差不多。
还有,老韩也就筑基之前开过荤,之后就清心寡欲了几百年。
张物石觉得这也太惨了,他的主角可以将众人护至身前,可以遇到危机赶紧跑路,但他笔下的主角必须要经常战斗爽,爽爽爽爽爽。
反正他的小说写完就放空间里,不怕别人看到,怎么爽他怎么写。
也不会提示审核中,发不出去,想改也改不了。
收好小说,张物石满足的叹了一口气。
难怪这么多人:()四合院这个放映员擅长寻宝铲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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