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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岁到八岁,绝无败绩。
和讨厌阳光的我不同,宁念戈喜欢露天活动。
因此,她的肤色总呈现出健康的金麦色,汗津津地,在阳光下发着光。
哪怕到了幼儿园,上了小学,她都没有改变。
每天放学,我去接她,她的头发总湿乎乎黏在脑门上,脸蛋红彤彤的,眼睛骨碌骨碌地转,在接送的人群里寻找目标。
一旦捕捉到我,就会跳起来用力挥手:“老大,这里这里!”
然后我就会赶到她面前,检查小水壶里的存量,替她擦汗,拍掉她膝盖和屁股上的土。
她的妈妈倒也不嫌弃女儿埋汰,只顾问她今天玩了什么,学了什么,适时发出夸张的赞叹声,情绪非常到位。
夸完女儿,又看向我,露出笑容。
“哥哥今天在学校怎么样?”
这是一位很好很好的母亲。
即便和众人一样,也无法注意到我没有名字,但她给了我温柔的代称。
[哥哥。
]
是宁念戈的哥哥。
每每咀嚼着这个称呼,心脏就涌上无限的烧灼热意。
仿佛我的血液,宁念戈的血液,宁念戈的母亲,我们都连接到了一起。
我们是一家人,所以理应日日见面,长久相伴。
字典上说,“爱”
是对他人的疼惜呵护,是心甘情愿为之奔劳。
所以,我的确爱宁念戈,并非出于亲生父母的命令。
我自发地、无可抑制地爱着宁念戈,不管是幼年还是少年,我都牵挂着她,思念着她,爱护着她。
我们一起度过了成长期。
小时候我牵着她的手上下学,过马路。
中学的时候,我给她辅导作业,听她在我耳边嚷嚷。
叛逆期的宁念戈也很耀眼,像呲牙的小老虎,遇着点儿不顺眼的事情就要撸袖子干架。
因此,她脸上胳膊上总贴着新的创可贴,也总被叫到办公室里,等着家长来接。
宁念戈妈妈忙,所以我经常代替出席,聆听老师的控诉。
“你知不知道她抡起椅子把班里男生打掉了一颗牙!
就因为对方生理课开玩笑!”
我看宁念戈,宁念戈背着手直挺挺站在那里,短头发胡乱翘着,下巴破了皮。
如果再给她个披风和宝剑,估计她能更威风。
安抚好老师,领着宁念戈回家。
路上,她抠着手问我:“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做错了?”
只是如今,上下颠倒过来,变成了阿念俯视裴怀洲。
“我不开心。”
阿念说,“这里太安静了。
做些吵闹的事情如何?”
“反正,你喜欢我。”
第42章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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