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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格雷夫家族仪典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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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性格中有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常常令我感到惊讶,那就是,尽管他思维方式简洁明晰,有条不紊,可谓人中之最,衣着方面也讲究朴素整洁,一丝不苟,但他在个人的生活习惯方面,却是邋遢马虎,无人与之匹敌,结果使得和他住在一起的人心烦意乱。
但这绝不是说,我自己在这方面就是个循规蹈矩的人。
我在阿富汗服役期间[2],颠沛流离,动**不安,加上我天生性格**不羁,把整个人都弄得慵懒倦怠,与一名医生的身份不相称。
但是,我在这方面还是有一定限度的。
看到人家把雪茄放进煤斗里,或者把烟丝塞进波斯拖鞋的鞋头,或是用折刀把未回复的信件插在木制壁炉架的正中央,这时候,我就会开始觉得自己还是要高出一筹的。
还有,我总是认为,练习枪法无论如何应当在户外进行,而福尔摩斯一旦心血**,便会往扶手椅上一坐,拿着微力扳机的手枪和百发子弹的弹匣,开始用子弹“装饰”
着对面的墙壁,弄得弹痕累累,形成一个蕴含着爱国主义情怀的V.R.[3]形状,这时候,我会强烈地感觉到,这样做既改善不了室内气氛,也改善不了室内外观。
我们的寓所房间里一直充斥着化学制品和罪案遗物。
这些东西总是放在让人倍感意外的地方,出现在黄油盘里,或者别的意想不到之处。
但是,他的文件资料却是最令我困扰的问题。
他极不愿意销毁文件资料,尤其是那些与他昔日办理过的案件有关联的。
然而,每过一两年,他才会集中精力归纳整理一次。
因为正如我在这些毫不连贯的回忆文字中提到过的,他屡破奇案,功勋卓著,因此闻名遐迩,这时候,他显得热情奔放,精力充沛,但旋即便萎靡消沉,一蹶不振了,成天就是与小提琴和书籍为伴,活动范围不外乎从沙发到桌子之间[4]。
如此这般,日复一日,他的文件资料便越积越多,最后房间的每个角落都堆满了一捆捆手稿,但无论如何都不肯烧毁,除了他本人,别人还动都不能动一下。
有一个冬天的夜晚,我们一起坐在火炉边,我当时斗着胆子向他提出,既然他都已经把案件摘要全部贴到摘录簿里面了,何不接下来花上两个小时时间整理一下房间,使其显得更加舒适一些。
我的要求合情合理,他无可置疑。
于是,他苦着脸起身到卧室去了,但立刻又返回来了,身后拖着一只巨大的镀锡铁皮箱。
他把箱子放到房间中央的地板上,在箱子前面的一条凳子上蹲坐下来,打开了盖子。
我看见,里面堆着用红带子分别捆好的文件,占据了箱子空间的三分之一。
“这里有很多案件,华生,”
他说,目光狡黠地看着我,“我想吧,如果你知道了这个箱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就会要我把它们拿出来,而不会要我把其他东西放进去啦。”
“那是你早年的办案记录吗?”
我问,“我常常想要从里面做些摘录呢。”
“没错,伙计啊,这些案件都是我早年经办的,那时我的传记作者[5]还没有来给我妙笔生花呢。”
他提出了一捆又一捆,动作轻柔,爱抚有加。
“并不都是些成功的案例,华生,”
他说,“但是,其中还是有些颇有意思的案件。
塔尔顿谋杀案的记录、酒商范贝里的案件、俄国老妇疑案、铝制丁字拐杖奇案,还有畸形足里科里特及其恶妻案件的完整记录。
还有——啊,对啦,这个案件还真是稀奇呢。”
他伸出胳膊从箱子底下掏出一个滑盖的小木盒,就像是个小孩子装玩具用的盒子。
从里面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和一把老式黄铜钥匙、一根缠着线球的木钉和三块生锈的金属片。
“行了,伙计,你猜得到这是怎么回事了吗?”
他问,见到我的表情后露出了微笑。
“稀奇古怪的收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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