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天中文网

18 这是拉斐尔(第2页)

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美好》刊登了一首平克自己写的诗,主题是菲茨威廉博物馆里方丹·拉图尔84的一幅画,画了一只白色的杯子放在碟子上面。

他翻开杂志,指着那首诗给弗雷德丽卡看,弗雷德丽卡很喜欢。

那首诗多采用短句,不是传统的五步诗。

诗里描述了方丹·拉图尔对白色杯子的刻画,没什么情感描写,遣词也很简单,很容易记住。

那期《美好》杂志也刊登了马拉美的《她纯洁的指甲》译文,译者署名是拉斐尔·费伯。

弗雷德丽卡不了解这个人,以为就是这个休·平克。

休喝了一口雀巢咖啡,有点自嘲地说,“平克”

不大可能是诗人的名字,尤其是像他这样脸颊粉红[1]的人,他自己心里有数。

他说:“我知道这是个障碍,我一定要克服掉,我觉得,既然姓名是父母给的,该将就的就得将就,对不对?要是我的姓名多几个字就好了,署在诗后面就更像诗人,更有诗意,比我现在好多了。

我父母总喜欢简单化,他们认为姓名的字母越少,到银行办事就越方便。”

“我从来没想过波特这个姓有没有诗意。”

“你们女人结婚后可以换个姓氏。

你要改成弗雷德丽卡·平克也可以。”

“不要,我想改成鲍文、萨克维尔或米德尔顿,好听又朴实。”

“平克确实不好听。

我之前有个女朋友,她跟我开玩笑,说我不应该叫‘粉红’,应该叫‘玫瑰红’。”

“你一定要把‘平克’这个姓氏发扬光大。”

“我父亲是一位著名的外科医生。”

“在文学领域扬名立万,人们看到你的名字才不会联想到颜色或者花朵,到时,平克就能够跟叶芝和艾略特相提并论。”

“平克就是粉色,粉色就是平克。”

“再说下去就乱了。”

“我也不喜欢那个颜色。”

“哦,我喜欢。

小时候,我可喜欢这个颜色了,后来人家说红头发的人不适合配粉色。”

“你喜欢粉红色,是因为你是女孩子。

我的头发是红色的,但我是个男的。”

“平克先生,我喜欢你这首灰白色的小诗。”

后来,休·平克为弗雷德丽卡写了一首轻佻的叙事诗《红发女人之歌》。

他请她吃饭,吃了咖喱炒杂烩,然后带她去剑桥大学图书馆。

他似乎爱上了她,不过弗雷德丽卡视而不见。

他还描绘了美好的未来,意思是说要和她共享这美好的未来。

图书馆的地下室有一间咖啡屋,散发着烤面包的香味。

他们坐在一面玻璃墙边,也就在门边,门外有一口井沿很高的砖井,这是一口四方形的井,和高高的井沿相比,井口显得很小。

有两个人站在草坪上,靠着一棵木兰树,当时那棵木兰树还很矮,两人都穿着硕士长袍,双手扣在背后。

“那个人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

“哪一个?”

“黑的那个,拉斐尔·费伯,马拉美诗歌的译者。”

“我不认识他。”

那两个人开始慢慢地绕着草坪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娱乐圈]姐妹,搞桃浦吗剑守长安我家老婆来自一千年前假面骑士之究极风暴国民闺女三岁半神医嫡女:皇叔别乱来仙药供应商穿进游戏后我狂暴升级带着药王空间穿到七零年年代弃妇:靠空间仓库致富玄德我家精灵真是太可爱了大唐首席女婿离婚后我被迫和前夫秀恩爱[娱乐圈]虐文小可怜是怪物母巢[快穿]凰女毒步天下退婚后我被皇帝宠成了妖后师兄他会读心豪门父母和顶流哥哥终于找到了我寒门千金妻贤夫跪一人之开始的道爷她病得不轻陈道玄冷嫣然渡劫八百年,我成了禁忌生命我要名垂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