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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年4月初,日本内务大巨松田道之率领日军熊本镇台“冲绳分遣队”
官兵三百余人进入琉球,同行的还有警官一百六十余人。
他们在首里拘禁了末代琉球王尚泰,并将其强行移居到东京。
日本政府旋即改琉球为冲绳县,任命锅岛直彬为冲绳县令。
1898年,琉球人被要求服兵役。
1901年,尚泰去世。
1916年,全冲绳教师大会要求禁止在学校说琉球语。
国际法的输入
国际法,指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
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
有一种说法是:1648年,马丁·马提尼神甫曾将国际法先驱者之一、西班牙人苏阿瑞兹(Suarez)的拉丁文著作《法律与作为立法者的上帝》译为中文。
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人看到过这本书当时的译本。
此后几十年间,清廷在与荷兰的交往中,对方曾经向清朝官员说起过国际法。
1689年,以译员身份参加清朝代表团的两名耶稣会士——张诚和徐日升,曾经以国际法知识影响过中俄尼布楚谈判。
但这些零星的接触,不足以成为国际法输入中国的开端。
1858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作为美国公使列维廉的翻译参加了《天津条约》的谈判。
在签约现场,双方发生了外交礼节上的冲突。
耆英建议列维廉预先排练一下“接旨仪式”
,主要内容是让对方跪下接受国书。
美国佬拒绝了。
列维廉说:“我只在上帝面前下跪!”
对此,耆英说:“皇上就是上帝!”
在当时的一些西方国家人士中,有些人刻意不让中国人学习国际法。
法国临时代办克士可士吉得知有人欲将国际法知识介绍给清政府时,扬言要“杀掉对方”
。
《万国公法》一书,可视为晚清国际法系统输入的开始。
这本书的原名是《国际法原理》(ElementsofIionalLaw),美国法学家惠顿(H.Wheaton)著,初版于1836年,是当时最新、最流行的国际法著作。
1862年,丁韪良客居上海,动手翻译此书。
丁韪良曾经系统地学习中国儒家经典,对汉语方言、音韵、训诂等均有涉猎。
因此,他成为翻译此书的最好人选。
第二年,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建议总理衙门加派四人协助其工作,加快了翻译工作,此书于1864年4月中旬译成。
当年,丁韪良在北京开办的教会学堂崇实馆率先刊印,此后又呈请总署大臣作序,于第二年再次印发。
《万国公法》即将出版之际,董恂欣然作序:“是书亦大有裨于中华,用储之以备筹边之一助云尔。”
他写下了“今九州外之国林立矣,不有法以维之,其何以国”
,实际上表明了清朝对国际法的认同。
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大力支持这本书的出版,他认为“这本书会被总理衙门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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