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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普遍通行的话,不是寻常的普普通通的话。
就是说,不是没有个性,没有特点,没有地方色彩的话。
普通话不是全国语言的最大公约数,不是把词汇压缩到最低程度,因而是缺乏艺术表现力的蒸馏水式的语言。
普通话也有其生长的土壤,它的根扎在北京。
要精通一种语言,最好是到那个地方住一阵子。
欧阳山同志的忠告,是有道理的。
不能到北京,那就只好从书面语言去学,从作品学,那怎么说也是隔了一层。
吸收别处方言的有用成分。
别处方言,首先是作家的家乡话。
一个人最熟悉,理解最深,最能懂得其传神妙处的,还是自己的家乡话,即“母舌”
。
有些地区的作家比较占便宜,比如云、贵、川的作家。
云、贵、川的话属西南官话,也算在“北京话”
之内。
这样他们就可以用家乡话写作,既有乡土气息,又易为外方人所懂,也可以说是“得天独厚”
。
沙汀、艾芜、何士光、周克芹都是这样。
有的名物,各地歧异甚大,我以为不必强求统一。
比如何士光的《种包谷的老人》,如果改成《种玉米的老人》,读者就会以为这是写的华北的故事。
有些地方语词,只能声音传情,很难望文生义,就有点麻烦。
我的家乡(我的家乡属苏北官话区)把一个人穿衣服干净、整齐,挺括,有样子,叫做“格挣挣的”
。
我在写《受戒》时想用这个词,踌躇了很久。
后来发现山西话里也有这个说法,并在元曲里也发现“格挣”
这个词,才放心地用了。
有些地方话不属“北方话”
,比如吴语、粤语、闽南语、闽北语,就更加麻烦了。
有些不得不用,无法代替的语词,最好加一点注解。
高晓声小说中用了“投煞青鱼”
,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作家最好多懂几种方言。
有时为了加强地方色彩,作者不得不刻苦地学习这个地方的话。
周立波是湖南益阳人,平常说话,乡音未改,《暴风骤雨》里却用了很多东北土话。
旧小说里写一个人聪明伶俐,见多识广,每说他“能打各省乡谈”
,比如浪子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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