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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的声音在空旷的河滩上显得有些沙哑。
“六十四人战死,叁十二人重伤。
剩下的,个个带彩,但还能握得住刀。”
高顺停下动作,直起腰,他的脊梁依旧挺得笔直,像是一杆永远不会折断的长枪,他看了一眼身后那支由残兵组成的队伍,声音低沉而平稳。
“五百余人对一千骑,死伤不到百人,却留下了四百多颗胡人的脑袋。
这买卖,张稚叔要是知道了,怕是觉都睡不稳了。”
吕布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个不知是讥讽还是自嘲的笑。
那四百多颗脑袋里,真正死在并州刀下的或许只有两百余。
剩下的,多是在浓雾中受惊坠马,被自己人的铁蹄踩成了肉泥,或者是为了争夺狭窄的山口,被同伴一刀捅进了胸膛。
但这不重要,在高顺眼里,只要是胡人的脑袋,就是能换粮草的硬通货,他俯身从地上捡起一只被遗弃的酒囊,解开塞子闻了闻,里面是浓烈的马奶酒,他仰头灌了一大口,辛辣的液体灼烧着喉咙,也让他那颗冷却下来的心重新泛起了一丝暖意。
“把那几个百夫长的脑袋割下来。”
吕布拨动马头,赤兔马不耐烦地喷出一口响鼻,踢开了一块带血的碎石,“剩下的战马牵走。
既然是来冲账的,咱们就得给稚叔带点像样的战利品回去。”
回野王城的路上,这支劫后余生的队伍走出了千军万马的肃杀气。
他们依旧衣衫褴褛,依旧满面尘土,但那种在伏牛山里流露出的死气已经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冰冷的亢奋。
每个人的腰间都挂着一两颗血淋淋的人头,随着战马的颠簸有节奏地撞击着甲胄,发出沉闷的声响。
这一路,他们路过了几个村庄,原本在田间劳作的农人,在看到他们时,甚至连农具都顾不得拿,惊叫着四散奔逃。
吕布看着那些逃命的百姓,眼中没有丝毫波澜,在这乱世之中,尊重是虚假的,唯有恐惧才是真实的。
当野王城的轮廓出现在地平线上时,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
城门开启,守城的小吏在看到吕布那身血甲时,吓得险些从台阶上滚下来。
太守府正堂,张杨正焦躁地来回踱步,他看到吕布大步踏入,顺手将一个血淋淋的布袋扔在地上时,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布袋散开,叁颗表情狰狞的人头滚了出来,在光滑的青砖地上留下了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奉先,你这……”
张杨的声音在发抖。
“北营外的那些鬣狗,布已经替稚叔清理干净了。”
吕布大马金刀地坐在客席上,随手抓起桌上的冷茶一饮而尽,“那叁千石陈米,救了我并州弟兄的命。
布是个粗人,不懂说什么漂亮话,但这顿饭的恩情,我并州儿郎记在心里了。”
张杨看着地上的脑袋,喉结艰难地上下滑动,他想笑,却发现脸部肌肉僵硬得厉害,他原本只想借吕布这把刀去挡一挡胡人,却没料到这把刀竟然快到了这种程度。
一夜之间,这股盘踞多年的边患,竟被硬生生剜了去。
“好……好!
奉先真乃当世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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