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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如此支离,何以直到现今,居然还能存在?要对付这问题,须先看节烈这事,何以发生,何以通行,何以不生改革的缘故。
古代的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
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
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
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娶,并非要他不事二夫。
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
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
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裁制,便可知道脱离了这宗习俗,为日已久。
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
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
的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
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
出于真心,还是故意,现在却无从推测。
其时也正是“人心日下,国将不国”
的时候,全国士民,多不像样。
或者“业儒”
的人,想借女人守节的话,来鞭策男子,也不一定。
但旁敲侧击,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难分明,后来因此多了几个节妇,虽未可知,然而吏民将卒,却仍然无所感动。
于是“开化最早,道德第一”
的中国终于归了“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
的什么“薛禅皇帝,完泽笃皇帝,曲律皇帝”
了。
此后皇帝换过了几家,守节思想倒反发达。
皇帝要臣子尽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节。
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利害。
看见唐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话,也不免勃然大怒道,“这是什么事!
你竟不为尊者讳,这还了得!”
假使这唐人还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风俗”
了。
国民将到被征服的地位,守节盛了;烈女也从此着重。
因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该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许被夺。
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国民,没有力量保护,没有勇气反抗了,只好别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杀。
或者妻女极多的阔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乱离时候,照顾不到,一遇“逆兵”
(或是“天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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