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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弗雷德里克之后,警方选择先对他在事务所的同事进行询问。
据同事们说,8月24日中午,弗雷德里克喝了几大杯威士忌,下午一点左右,弗雷德里克说自己要出去透透气,之后便离开了办公室,直到三点二十五分才回来,但是没呆多久他又找借口出去了,五点半左右才回到办公室。
结合村民们的描述,警方推断,弗雷德里克是在第一次出去的时候杀害了范妮,第二次外出则是为了将死去的范妮分尸。
另一位叫莫瑞斯的同事也说了一件令人细思极恐的事:案发当天晚上6点左右,弗雷德里克跟他一起去到了天鹅酒吧喝酒聊天,言谈中,弗雷德里克似乎想要换一份工作,但是新工作却找得不太顺利。
酒酣之余,半醉半醒的弗雷德里克对着莫瑞斯说:“我可能比较适合当个屠夫”
。
当时莫瑞斯只是把这句话当成了一个玩笑,但是在听说了范妮的事情后,莫瑞斯顿时觉得后背生出一层冷汗。
警方在事务所搜集证据的时候,还在弗雷德里克的桌子上发现了一本日记,8月24日这天的日记上写了这么一句话:“今天杀了一个小姑娘,感觉很好,她的血还是热的。”
8月27日,也就是范妮被杀的第四天,当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恶性杀人案件。
没想到,面对这么多铁证,弗雷德里克在庭审现场依然咬死了不认罪,坚称自己是无辜的。
这种拙劣的表演自然是救不了他自己,陪审团很快裁定,弗雷德里克故意杀人罪成立,暂时收押在温彻斯特的监狱等候最终裁决。
12月5日,审判再次开始,这次弗雷德里克为自己聘请了一名辩护律师。
这名律师认为,作为证人的米妮年龄太小,记忆力差,根本就没有辨别嫌疑人的能力,不能成为合适的人证;而且仅凭那两把作为证物的刀,是不可能将范妮分尸成被发现时的样子的,所以这两点都不足以治罪。
而且在法庭上,这名律师还交代了弗雷德里克患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他的父亲,表哥和妹妹都深受精神病的折磨,以此为由请求法官从轻判处。
虽然律师使出了浑身解数,但是陪审团在听完控辩双方陈述后,仅花了15分钟就做出了有罪判决,坚持原判,弗雷德里克将被处以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两次审判之间,弗雷德里克在奥克敦本地监狱和温彻斯特监狱中的表现简直是判若两人。
在前者时,弗雷德里克夜夜睡不着觉,只要看到肉块就会浑身发抖,而被关押在后者时,他变得十分健谈,始终坚持自己是无辜的,称有没有杀人自己的良心是清楚的,还希望警方早日找到真正的凶手。
12月24日,这个变态杀手在5000人的注视下被施以绞刑,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在他死后不久,范妮的父母还收到了弗雷德里克生前从狱中寄出的悔过信。
在信中,弗雷德里克对范妮及其父母表达了深深的歉意,表示这场犯罪完全是因为自己被酒精麻痹了头脑,失去控制才造成的,还说整个过程中没有让范妮感觉到痛苦,恳求范妮的父母原谅自己。
不过想想都知道,弗雷德里克是永远都不可能被原谅的。
关于那个可怜的小女孩范妮,村里人集资为她买了块墓碑,但是除了这块墓碑,她什么都没有留下。
而弗雷德里克则一直被留到了现在,因为他的罪行实在是臭名昭著,杜莎夫人蜡像馆将此人的全身像制作了出来,放进了他们的恐怖馆中,想要以此来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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