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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以文,失之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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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的施政理念就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宽松、柔和的政治环境,有事情当然要管,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可也不能像秦始皇一样用法律勒着人的脖子。
文帝十年(公元前170年),平时素有长者之名的将军薄昭大概是因为自己的外甥做了皇帝,平日谨慎的他也放纵起来,居然杀了人,而且这个人还是皇帝派来的使者。
这下让刘恒犯难了,一边是国家的法令、皇帝的尊严;一边是自己的亲舅舅、薄太后唯一的弟弟,怎么处理都不好。
如果将此事置之不理,那国家的法律就会成为一张废纸,要是把舅舅拉出去砍头,又没办法向母亲交代,最后刘恒只能采取一个折中的办法:让大臣们去帮他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得到皇帝的命令,满朝的大臣一起到薄昭家里喝酒,席间大家都劝他:“事情已经到这地步了,您老还是自行了断的好,不要让皇帝为难。”
这薄昭怎么会答应,就把大臣们都轰出了家门。
可大臣们没完成刘恒的指示怎么敢回去复命,稍一商量,他们又敲开薄昭家的门,这次可不是去喝酒,而是每个人都穿着丧服、扛着花圈,直接到薄昭家给薄大人哭丧来了。
这下逼得薄昭没有办法,只能在家里抹脖子自杀。
薄昭一自杀,刘恒就对天下人宣布,薄昭贵为皇亲国戚,虽然一时头脑发热犯错杀了人,但他后来幡然醒悟,愧疚之下已经自戕了。
这样既保全了皇家的脸面,也保全了国家的法律不受亲情的践踏。
对薄昭的处理是刘恒施政方式的体现。
事实上,文帝在位时期,各种政策的实施大多就是以诸如此类“文”
的方式去进行。
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刘恒也不是那么完美无缺的人,先不说他有什么缺点,就是他的“文”
也是有问题的。
比如,在法律上,他废除了刺字、割鼻、斩足三种肉刑,本意是给罪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鼻子不是韭菜,割了可再也长不出来了。
但为了达到惩戒犯人的目的,也不能什么惩罚都没有。
经过刘恒的同意,当时汉朝把刺字改为服苦役,割鼻改为打三百大板,斩足改为打五百大板。
然而,这世上很多人做事时出发点是好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这事也是一样。
刘恒自己没试过,不知道这三五百大板可不是人人都受得住的。
以前犯了罪被割个鼻子、砍个脚什么的,惨是惨了点儿,可毕竟人还活着。
经过刘恒这一改倒好,脚是保住了,但五百大板打下去小命没了。
有意思的是,或许是刘恒的本意感动了世人,或许是刑罚的变相加重震慑了百姓,终文帝一朝,犯罪的人确实减少了,偌大的一个国家,一年到头刑事案件加起来也就四百来起。
再说经济方面,刘恒确实心系百姓,时刻不忘减轻百姓的负担。
汉朝初年,刘邦定下的规矩是田租十五税一。
到了刘恒当皇帝的第二年,他就把田租减少到了三十税一,又过了十几年,刘恒觉得国库充盈,干脆把田租废除了。
不用交田租当然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可这样一来,政府靠什么来维持庞大国家的正常运转呢?难道靠加重对商人的盘剥?刘恒有一套他自认为有效的办法,就是进行货币改革。
秦朝的时候,国家通用的货币是半两钱。
对社会经济学一窍不通的刘邦在建国以后或许是因为国家的铜产量不足,或许是出于革旧迎新的考虑,就废除了半两钱,转而使用只有五分重的荚钱。
可这种荚钱又薄又轻,货币的真实价值远远及不上它的面值,这又造成了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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