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那一回在高坡上,一个恶人搂着我飞跑,我随身携带的东西全都丢失了。
牛七说荒原里的活动是种孤独的活动,那么,他不是去跟踪我的?看来不是,他有他的目的。
这世上胸怀大志的清洁工一定不少。
我往竹躺椅上一躺,就想起了老王夫妇。
前两天我听人说皮革厂起火了,是有人破坏。
老王夫妇经营那厂子不容易,两口子起早贪黑地工作,待人也很好,怎么会有仇人呢?我询问过我的熟人,他们都说应该是老王和女人放的火。
“他俩早就有厌世的情绪,他们太清高。”
熟人们都这样说。
虽然厂房被烧塌了半边,老王夫妇还是住在里面的小房间里,皮革厂终于彻底停工了。
或许他俩放火是为了引人注意?这两个人算不算荒原的守卫者?照我看,如此寂寞的荒原并不需要守卫,没什么东西能像它那么笃定。
不过很显然,这两人对荒原的探索远比我深入。
我知道什么?几乎什么都一知半解的。
一回想那女人提到荒原的神态我就心惊肉跳。
在这个小城里,人们的爱好都是相似的。
比如我和老王,还有牛七等等。
但是谈到交流,却是非常困难的事。
一个人很难听懂另一个人的话。
这是因为我们的内心都很深奥。
但我们往往又能猜出别人心里的念头,或自以为猜出了。
我对我们小城人的性格很着迷,但有时在他们中间又很痛苦,如同处在沙漠之中似的。
还是荒原好,它能满足每一个人,要不我们才不会都往那边跑呢。
其实荒原到底是如何满足我们的好奇心的,我也说不清楚。
我想到这里时便听见喜鹊叫,是它们来了。
因为城里几乎没什么树,喜鹊极少来。
一共有两只,都停在我的屋檐上。
它们勾起我怀念的情绪,我觉得自己好像活了一千年一样。
我原来不是这里的人,我是从一个远方的大都市到这里来定居的。
我来的那一天看到有一群人在小城中心的广场上斗蟋蟀,我立刻被这朴素清新的游戏迷住了。
这个小城与外界是多么的不同啊。
于是我加入了那个团队,每天夜里去荒原捉蟋蟀。
那一场闹哄哄的活动没能延续多久,冬天一到我们就各自散去。
并且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提到过斗蟋蟀的事了。
而我,却因此爱上了此地。
也许就为这种心不在焉地接受刺激的方式?
不知从哪一年起,我们不约而同地去荒原里散步了。
我记得我们去散步的时候,荒原里早就没有蟋蟀了。
焦枯的土地上除了几只瘦瘦的、急躁的喜鹊,什么小动物都没有。
我此刻回忆起当时的景象时,正好看到屋檐上的这两位冲进深蓝的天空,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今我们仍有不少人保持着这个习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