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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为穿过来占着优势,且不说知道剧情什么的,单凭作为一个成年人变成个娃娃,底气就比别人足。
没想到,文盲没变成,倒是成了半文盲中的一员了。
更兼毛笔难握,幼儿的手拿东西本就不利索,而宝玉的嫩手更是胖胖的,毛笔的笔尖软软的,沾上墨后更加难写,就算是写个简体的“规”
好好一张纸险些被他画花。
元春自己识字的时候的事儿早忘了,周围也没有与宝玉年纪相仿的孩童好比较,故而对宝玉这样的进度有些着急。
元春素来稳重,却也还是个小姑娘,教的又是极重视的胞弟,不免有些急躁了。
小姑娘叹了口气:“宝玉,‘規’字不是这样写的。”
手把手的写了个标准的繁体字,贾宝玉的小爪子被她握在手里,脸上早已涨红了。
快三十的人了,居然被个小姑娘小小鄙视了一回,作为一个男子汉,贾宝玉很受伤。
更受伤的是,即使他心里下了狠劲儿,他的小胖手依旧无法很好的控制毛笔。
这真是个悲剧!
贾宝玉的自尊心再次受到了微妙的刺激。
还是元春认识到这样教宝玉写字是肯定不行的,她看得出宝玉是真的努力了,看着宝玉小小的手将将能把笔杆儿握住
,跟攥着棍子似的。
再让他把食指竖起,那笔是肯定要滑出手的。
于是先让宝玉背《三字经》,且不急着写字。
元春一面让宝玉背书,一面指着书上的字让他记,贾宝玉好胜心起,更不愿在这上头再次“丢人现眼”
,加倍用心去记。
姐弟俩一教一学,却也相宜。
元春也不跟宝玉讲解《三字经》里的意思,只让他先记熟了。
其时教孩子也都是这样,所谓‘书读百遍,其意自现’,况且你跟个刚过周岁的孩子讲什么夏商周的,他也听不懂。
不管怎么样,先背下来,也够显摆的。
统共一千来字的儿歌,对于贾宝玉来说还是不难的,尤其这《三字经》本就是儿童读物,通俗易懂又押韵好记,不消天,已经是背得滚瓜烂熟。
元春大喜,跑去报告贾母与王夫人。
贾母笑道:“你教得好,宝玉也学得好!”
王夫人因在贾母跟前,反不好多说什么,只是脸上带笑看着元春姐弟。
元春看王夫人开了笑脸,心里也松了口气。
元春年龄渐长,对于府中之事知道的越发的多了,至少赵姨娘的肚子已经看得出凸起的事情是瞒不过家里主子奴才的眼睛的,元春也就通过身边丫头婆子的碎嘴八卦知道了。
虽说大家族里讲究多子多福,然而多了异母的弟妹,元春却是知道王夫人未必是高兴的。
王夫人又不是没有儿子,急需有个庶子来防止丈夫绝后,以守住丈夫留下的产业。
恰恰相反,她有两个儿子,上了双保险,根本不需要再多个庶子来分家产。
元春对于庶出的弟妹心情也就微妙了一点儿,说完全不喜欢也不对,毕竟周围人家都是这样的,庶出的弟妹也是父母的骨血自己的手足,教养得好了,一样亲近非常。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母亲心里未必没有疙瘩,尤其赵姨娘又是个掐尖儿不讨喜的角色,想到赵姨娘,元春就觉得胃一抽一抽地疼,有这样的生母,能养出什么样的孩子来?元春觉得自己并不歧视庶出弟妹,但是对于赵姨娘,正常人想不鄙视她都困难。
这个和乐的时刻提赵姨娘是不相宜的,元春低下头看着正在贾母身边努力坐正的宝玉,开始引着宝玉让他背《三字经》给贾母和王夫人检查。
贾宝
玉眨眨眼,心道,来得正好。
他正想树立自己“奋发向上好青年”
的形象,也希望通过贾母和王夫人等人的嘴,把他努力上进的事迹传到贾政的耳朵里,让这个便宜爹千万别对他有不良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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