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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去秋来,三年时光弹指而过。
南方的海滨城市暖意融融,王二军的“好味道”
饭馆生意愈发红火。
他如今改名叫王德发,穿着熨帖的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总是挂着温和的笑容,活脱脱一副事业有成、家庭和睦的中年男人模样。
每天傍晚,陈梅都会带着女儿萌萌来饭馆帮忙。
陈梅手脚麻利,收银、擦桌样样利落,看向王二军的眼神里满是依赖与爱慕;萌萌今年七岁,扎着羊角辫,嘴甜得像抹了蜜,一口一个“爸爸”
叫着,把王二军哄得眉开眼笑。
“德发,今天收工早,我买了新鲜的排骨,晚上给你炖排骨汤喝。”
陈梅一边收拾着餐桌,一边柔声说道,眼底藏不住的笑意。
王二军放下手里的账本,伸手揉了揉萌萌的头,笑容温和:“辛苦你了,梅。
萌萌最近在学校表现怎么样?”
“老师夸萌萌聪明呢,这次数学考了满分!”
陈梅笑得更开心了,“都是你教导得好,你看萌萌现在多黏你。”
萌萌搂着王二军的腿,仰着小脸撒娇:“我最喜欢爸爸了!
爸爸做的红烧肉最好吃,比妈妈做的还好吃!”
王二军哈哈大笑,抱起萌萌,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咱们萌萌喜欢吃,爸爸以后天天给你做。”
这温馨和睦的一幕,落在饭馆常客眼里,都是满满的羡慕。
谁都知道,王德发是个好男人,对妻子体贴,对继女视如己出,生意做得好,为人也仗义,街坊邻里提起他,没有不竖大拇指的。
可只有王二军自己知道,这幸福的假象下,藏着怎样肮脏的血污。
每当夜深人静,陈梅和萌萌睡熟后,王二军总会从噩梦中惊醒。
梦里,他总会回到那个腊月的寒夜,那条偏僻的土路,杨若兰浑身是血地躺在地上,眼睛睁得大大的,死死地盯着他,嘴里不停地喊着:“为什么?王二军,你为什么要杀我?”
每次从梦里醒来,他都浑身冷汗,心脏狂跳不止。
他会下意识地摸自己的双手,仿佛还能感受到当年车轮碾过骨头的触感,闻到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
他知道,自己这辈子都摆脱不了杨若兰的阴影。
可他不后悔,他觉得杨若兰那个女人,沉闷、无趣,除了干活什么都不会,根本配不上他。
若不是她死了,他怎么能拿到那笔赔偿款,怎么能来到这个城市,过上如今这样的好日子?他甚至觉得,杨若兰的死,是她命不好,是她挡了自己的路,死有余辜。
只是,他偶尔也会想起李秀莲。
那个女人,当初要是胆子大一点,和他一起来了这个城市,现在享清福的就是他们俩了。
不过也好,陈梅比李秀莲更温顺、更能干,还带着个这么可爱的女儿,日子过得也不差。
他对陈梅确实不错,舍得花钱,也愿意花时间陪伴。
他知道,要想维持这幸福的假象,就必须付出足够的“诚意”
。
他给陈梅买漂亮的衣服和首饰,给萌萌报最好的兴趣班,家里的大事小情都听陈梅的,在外人面前更是把“宠妻”
人设贯彻到底。
可他心里清楚,这一切都只是伪装。
他对陈梅没有爱,只有利用。
他需要一个温顺的女人打理家事,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来掩盖自己的过去,而陈梅,恰好满足了他所有的需求。
这天,饭馆来了几个特殊的客人——王二军老家的村民,是村里的会计带着几个人来城里办事,听说王二军在这里开了饭馆,特意找来看看。
看到老家人,王二军心里咯噔一下,脸上的笑容瞬间僵硬了几分,但很快又恢复了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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