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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楚地记得,有一个清瘦的宁录1,在路边随手捡起一片树叶,就能用它吹响乐曲,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真比任何号角都还狂野悦耳。
有月亮的午夜,我时而会在路上遇到林中徘徊的猎犬。
它们一看到我就躲起来,仿佛很害怕我,默默地站在灌木丛中,直到我离开。
松鼠和野鼠常为争夺我储存的坚果而争吵。
我房屋周围有二十多株苍松,直径从一英寸到四英寸不等,去年冬天已被老鼠啃咬过――对它们来说,那是个挪威式的寒冬,雪积了很久且非常深,可吃的东西太少,它们只得啃松树皮来充饥。
这些树还是活了下来,虽然整圈树皮都被咬掉了,但到了盛夏又郁郁葱葱,不少还长高了一英尺;可是第二个冬天后,它们全都死去了。
令人惊奇的是,大自然居然允许一只小小的老鼠将整棵松树变成它的晚餐,它不是从上到下啃咬,而是啃掉一圈树皮;不过或许这也是必要的,否则树林会变得过于浓密。
1宁录是《圣经》中一个英勇的猎户。
在西方,后来以“宁录”
一词泛指猎人。
野兔子(拉丁文学名:LepusAmerius)随处可见。
有一只甚至整个冬天都把窝安在我的屋子下,我和它只隔着一层地板,每天早上起床时,我都会被它匆忙离开的声音吓到――砰、砰、砰,慌乱中它的脑袋撞到地板。
黄昏时它们常到我的门口,吃我扔掉的土豆皮。
它们的颜色和大地的色彩如此接近,静止的时候几乎难以区分。
有时在暮色中,我一会儿什么也看不见,一会儿又看见一只野兔坐在我的窗下一动不动。
晚上当我开门时,它们尖叫着蹦跶着离开。
近距离观察它们,只会激起我心中的怜悯。
有天晚上,一只野兔坐在门口,离我只有两步,起初害怕得发抖,但仍不愿挪动;可怜的小东西,瘦得皮包骨头,耳朵卷着、尖尖的鼻子、尾巴很小、爪子也很细。
看来大自然仿佛已没有比这更高贵的血统,仅剩这小不点了。
它大大的眼睛显得年轻,但却不健康,甚至有点肿。
我往前一步,哇,它立刻弹起,优雅地舒展着身体和四肢,很快就消失在雪地中,让树林又出现在我和它之间――这野性自由的生物展示着它的活力和大自然的尊严。
它的消瘦并非没有理由。
这就是它的天性。
(有人认为它的拉丁文学名lepus源自levipes,是“脚步轻快”
的意思。
)若是没有野兔和鹧鸪,那算什么田野?它们是最单纯、最土生土长的动物了;这些古老而可敬的生命,从古至今都在此生活;它们和大自然同色彩、同本质,和树叶,和大地紧密相连――无论是飞禽还是走兽,它们彼此之间也密不可分。
看到野兔或鹧鸪跑掉时,你不会觉得它们是野生动物,只觉得它们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就像那沙沙作响的树叶一样。
无论发生何种革命,鹧鸪和野兔,正如这土地上真正的土著人,定会依然繁盛。
哪怕森林被砍伐,新生的树苗和灌木仍将为它们提供栖息之所,还会繁殖得空前旺盛。
连野兔都养不起的田野定是贫瘠至极。
我们的森林中有很多鹧鸪和野兔,每片沼泽地都能看到它们在散步,牧童在它们周围布置了细树枝的篱笆和马鬃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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