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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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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写得好啊。”

他腋下夹着一大捆白橡树皮,今天是星期天,他早上去给一位病人采来治病的。

“我想今天做这样的事情也没坏处吧。”

他说。

对他来说,荷马是个伟大的作家,虽然他并不知道荷马写了些什么。

很难找到一个比他更淳朴、更自然的人了。

恶习和疾病让世界蒙上一层暗淡的道德色彩,但在他身上,却几乎不存在。

他大约二十八岁,十几年前就离开加拿大和他父亲的房子,来美国工作,想挣钱买个农场,可能是在他家乡买吧。

他简直像从最粗糙的模型中做出来的,身体结实,有些笨重,不过举止却斯文,粗壮的脖子被太阳晒得很黑,一头浓密的黑发,蓝色的眼睛有些无神,偶尔闪烁着感情的光芒。

他戴着扁平的灰色帽子,身穿一件脏兮兮的羊毛色大衣,脚上是一双牛皮靴。

他特别能吃肉,经常用铁皮桶装着晚餐,从我屋前经过,到几英里外的地方干活;桶里装的是冷肉,通常是土拨鼠肉,还有石瓶子装的咖啡,用绳子系在腰带上;有时他还请我喝一点。

他来得很早,穿过我的豆田,和北方人不同,他总是不慌不忙地去上工。

他不想伤身体。

就算挣的钱只能糊口,他也不在乎。

如果狗在路上抓住了土拨鼠,他就把晚餐放在灌木丛里,往回走一里半,把土拨鼠弄好,放在他房屋的地窖中,而在此之前,他还要花上半小时仔细思考一下,如果把土拨鼠浸泡在瓦尔登湖里,到晚上再过来取是否安全――他就喜欢长时间思考这种问题。

某天早晨,他路过的时候说:“天上的鸽子真多啊!

如果不用每天工作,我光打猎就有足够的肉吃啊――鸽子、土拨鼠、兔子、榛鸡――天哪!

只要一天就够我吃一周了!”

他是一个熟练的伐木工,也很陶醉于锤炼这门技艺。

他紧贴地面将树齐刷刷砍倒,这样以后萌发的新芽更强壮,送木材的拖运车也能从树桩上驶过;他不是用绳子把整棵树拉倒,而是将树干削得很细或很薄,最后只要用双手便可推倒。

他那么安静、孤寂,但又非常快乐,这让我觉得很有趣;他的双眼满是快乐和满足。

他的欢乐很纯粹,没有杂质。

有时看见他在林中伐木,他冲我一笑,笑容中洋溢着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满足,他用带着加拿大腔的法语和我打招呼,不过他英语也说得很好。

要是我走过去,他就停下手中的活,满心欢喜地躺在砍下的松树旁,一边剥里层的树皮,卷成球放在嘴里咀嚼,一边和我笑着说话。

他元气如此充沛,有时遇到让他思考的事情,说到兴奋之时,他还会大笑着在地上打起滚来。

看看四周的树木,他会叫喊:“天哪!

我在这里伐木简直太快乐了!

真是最好的劳动。”

有时候闲了下来,他会整天带着小手枪在林中自娱自乐,一边走,一边不时向自己鸣枪致敬。

冬天,他会生上一堆火,中午就能用茶壶热咖啡了;坐在木头上吃饭时,山雀时而飞过来,落在他的手臂上,啄着他手中的土豆;他说他“喜欢和这些小家伙在一起”

动物的天性在他身上有了很好的体现。

论体力上的坚韧和自足,他几乎是松树和岩石的表兄。

我曾问过他,白天干活那么久,晚上有没有感觉到累;他回答时,目光诚挚而严肃:“天知道,我这辈子还没感觉到累呢。”

不过说到智力,即所谓人精神层面上的属性,他却像婴儿一样懵懂。

他只接受过单纯而无用的教育,天主教神父就是用这种方式来教育土著人的,学生无法达到有意识的那种境界,只学会了信任和敬畏;他们没有从孩子变为成人,永远都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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