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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每次登高都要引吭吟咏。
雅乐、俗乐二者相比,曹操平时可能更喜欢俗乐。
《宋书·乐志三》记载,“但歌四曲,出自汉世。
无弦节,作伎,最先一人倡,三人和。
魏武帝尤好之”
。
曹操的乐府诗,也大都取乐府之相和曲调,“相和,汉旧歌也。
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
。
由此可见,《但歌》《相和》都属于俗乐。
曹操爱好音乐、提倡音乐,虽然同其娱悦“声色”
的因素有重要而直接的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把音乐视为社会文化现象而给予了重视。
因此,应该承认他在中国音乐史上至少有两个贡献,一是由于他的确甚通音律,因而能支持正确的意见,避免了谬种流传,影响后代音乐的发展;二是战乱之后古代雅乐已经逐步流失,曹操获杜夔、用杜夔,从而“绍复先代古乐”
。
曹操时的“先代古乐”
是否流传至今,很难断言,但其历史的影响当是不可否认的。
魏晋时期,同统治者的腐朽相称,音乐歌舞曾有过繁荣。
据史载,魏时有短箫铙歌十二曲,诸如《楚之平》《获吕布》《克官渡》《旧邦》《定武功》《屠柳城》《平南荆》《平关中》等,大都是歌颂曹操功业的。
这些歌曲都没有流传至今。
但任何艺术领域的发展都不应割断历史,都应注意到它的内在的必然联系。
历史证明,晋人就是在曹魏基础上改进律尺,发展音乐的。
据史载,杜夔
调律尺(魏尺,合0.242米),并不是很准确。
晋武帝时,“张华、荀勖校魏杜夔所造钟律,其声乐多不和谐,乃出御府古今铜竹律二十五铜尺,铜斛七具,校减新尺,短夔尺四分,因造十有二笛,具五音以应京房之术……”
新尺,即
晋荀勖律尺,合0.231米,较杜夔律尺短0.011米。
由此可证晋人曾经是在曹操用杜夔“绍复先代古乐”
的基础上进一步恢复并发展了中国音乐,尤其是汉代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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