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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学徒的日子(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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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段时间后,一个聪明的书商马修·亚当斯先生因为经常来印刷店,便注意到了我,于是邀请我去他的藏书室,并十分乐意把我喜欢的书借给我读。

他的藏书可真不少,很快我便爱上了诗歌,写了几首小诗。

我哥哥认为这或许有利可图,便鼓励我写下去,还让我写了两首应时的故事诗:一首叫作《灯塔的悲剧》,讲的是沃斯莱克船长和他两个女儿溺毙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讲的是捉拿海盗铁契(黑胡子)的故事。

这两首诗的格调低级粗俗,毫无价值,印好之后,哥哥叫我到镇上沿街叫卖。

第一首卖得还不错,因为它所叙述的是新近发生的事,正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甜点”

这一度使我沾沾自喜,不过却遭到了父亲的奚落,说诗人大多穷困潦倒。

这让我幸免成为一个诗人——低劣蹩脚的诗人。

不过,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是十分有用的,可以说是我取得成就的主要方法,所以,我将告诉你,我是如何在那种情况下写好散文的。

镇上还有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叫约翰·柯林斯,我跟他来往甚密,我们时常争论,也乐于争论,都想驳倒对方。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爱争辩的癖好,很容易发展成为一种令人反感的坏习惯。

为了争辩,你必须提出相反的论点,而这往往令人生厌,甚至产生敌意,因此它不但妨碍谈话,更会破坏本来很有可能发展融洽的友情。

我好争辩的毛病是在阅读我父亲的那些有关宗教论辩的书籍时形成的。

从那时起我才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各种各样的人以外,具有良好兴致的人是很少染上这种习气的。

有一次,不知怎的,我跟柯林斯就妇女是否应该接受教育,以及她们的学习能力问题展开了争论。

他认为妇女不应该接受高等教育,因为女人不具备学习的天性;也许是出于一点儿争辩之心,我则持相反意见。

柯斯林天生雄辩,言辞丰富。

有时我会想,他之所以能够压倒我,不是因为他有理,而是他口若悬河的辩辞起了作用。

有段时间我们分隔两地,不能相见,于是我便坐下来将自己的观点付诸文字,然后寄给他,他也总是认真地回信辩驳。

这样,双方交换了三四次信件,而后碰巧被我父亲发现,他读了一遍之后,虽没有参加我们的论战,但趁机讨论了一下我的文章体裁问题。

他这样分析,说我在拼写和标点方面胜过对手,但在措辞、叙述方法以及主题的清晰等方面要远远逊于对手。

他还举例说明使我信服,由此,我开始关注文章体裁风格方面的问题,并下决心要努力改进。

这时,我偶然发现一本单卷本的《旁观者》,是其中的第三卷,在此之前,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刊物。

于是我把它买下来,反复读了几遍,觉得趣味无穷。

文章写得好极了,这让我萌生了模仿它的风格的想法。

因此,我拿了几篇论文,将其中的概要简单抽出来,然后搁置几天后,在不看原书的情况下,用我自己的词句,将每一点概要完整地表达出来,重新凑成整篇论文,尽量使它像之前一样完整。

然后,我把我的《旁观者》与原文作比较,从中发现自己的缺点,并予以修正。

我发现我最大的问题是词汇贫乏,或是不能很快地想起更为适当的词语来,我想假如之前我没有放弃写诗的话,坚持到现在,词汇量一定会丰富得多。

因为在写诗的过程中,你会不断地寻找具有同样意义而长度不同的词去适合韵律,或用不同音素的词去凑节奏,这有助于掌握大量的同义词。

基于这个原因,我又将《旁观者》中的一些散文改写成诗,等过一段时间,我几乎遗忘了原来的散文时,又把它们复原成散文。

有时候,我还会把我摘录的东西故意打乱,几个星期后,再设法将它们重新排序还原,然后再组成完整的句子,拼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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