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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准中产阶层”
群体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私营企业主,另一部分是干部“下海”
经商者。
在下海经商的那部分人中,许多人具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并因此大踏步进入中产阶层。
他们个人或家庭因为具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和背景,有机会借助于权力资源优势,在体制外方便、轻松地获得高收入,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了中产阶层。
例如,有一位理论工作者,本来是摇笔杆子的,没有半点经商头脑,可当时他却第一批下了海,而且与许多干部停薪留职相比,他是干干脆脆的直接辞职。
为什么?就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国家计划经济部门的高级干部。
父母给他提供什么钢材紧缺的信息,然后帮助他获得相应批文,靠这些批文他就能赚钱。
事实上,他下海后的第一笔生意就赚了好几十万。
在之后的事业发展中,他又利用这种家庭资源很快把事业做大。
显而易见,这种家庭背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利用这种家庭背景进入中产阶层也是不正常的,因为它直接预示着每个人的发展机会不同。
发展机会上的不公,必然导致社会地位分配结果的不公,而这与和谐经济、和谐社会的宗旨背道而驰。
精英联盟的勾结
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结构中,还有一种“精英联盟”
现象。
最常见的是,体制内的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在利用手中权力的过程中,互相勾结成利益联盟,学会了“交换”
,以最大限度地获取不义之财。
这样,自然而然就加快了他们进入中产阶层的步伐。
这种情形在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总体上说,当某一种商品社会需求旺盛、资源短缺时,只要公共监督和规范运作不到位,尤其是在“双轨制”
运作机制下,就一定会发生权力排斥现象。
它一方面使得权力者通过不正当途径加入中产阶层,同时,又不允许非权力者通过正当途径加入中产阶层。
这是我国中产阶层发育过程中,遇到的一种特定结构现象。
正因如此,学者张宛丽对我国中产阶层的发展并不乐观:“今后10年是我国中产阶层发育的关键时期,如果不顺利,我国的中产阶层有可能被撕裂,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结构向公平性的橄榄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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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收购不规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刘纪鹏教授举例说,我国南方某钢厂搞管理层收购(MBO)。
企业改制前的总资产是50亿元,净资产29亿元。
政策规定,收购时如果经营者一次性付款,可以打折,结果以22亿净资产为底价,一把手出600万元(其中100万自己出、500万贷款。
没有说谁贷款,也没有说谁给担保)。
通过这600万,他拿到了22亿净资产中17.9%的股份(天晓得这个账是怎么算的?)。
而MBO收购一年后,该企业的净资产就从22亿增加到了100亿,这位企业家也就成了中国首富 12。
虽然这个例子已经超出了研究中产阶层收入的范畴,可是在中产阶层中也有许多类似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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