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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始终认为埃迪是个可爱的怪人,他现在或许变得更怪了一点,然而依旧可爱。
他可以在晚宴中一直守着她,嘴里偶尔蹦出几个字,每次她看他,总会发现他在盯着她看,被发现后还会立刻挪开视线。
“你怎么了,埃迪?”
有一次她问他。
“哦,没什么,”
他回答,“我只是看看你怎么样了。”
“噢,我很好——谢谢你。”
露丝说。
汉娜有她自己的看法,但露丝觉得很荒谬。
“他看起来像是爱上了你,但他不知道怎么勾引年轻一点的女人。”
汉娜说。
一年来,想到竟然有人打算勾引她,露丝就觉得很荒唐。
但是,1995年秋天,汉娜对她说:“一年了,宝贝,是时候重新找男人了。”
露丝很讨厌“重新找男人”
的想法,她不仅仍旧爱着艾伦,爱着他们共同生活的记忆,而且还对自己糟糕的判断力极度缺乏信心。
正如她在《少儿不宜》中所写,谁知道一个寡妇应该什么时候重新入世?而且安全性也是个大问题。
露丝·科尔第四本小说《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推迟到1995年秋天才出版,这是露丝在丈夫去世后所能接受的首次公开露面的最早时间——但她无法完全按照出版商的要求出席各种宣传活动。
她同意到纽约犹太青年活动中心参加读书会,自从1990年埃迪在那里发表过冗长的演讲后,她就没去那边办过读书会,不过露丝拒绝接受美国境内的任何采访——理由是她只在纽约待一晚,然后就去欧洲,她也不肯在佛蒙特的家里(从九月一日开始,萨加波纳克的房子进入了挂牌出售状态)接受采访。
汉娜坚持认为,露丝独自待在佛蒙特州的打算很疯狂,她觉得露丝应该卖掉佛蒙特的房子,但露丝早就和艾伦商量好,格雷厄姆应该在佛蒙特长大。
此外,肯奇塔·戈麦斯年事已高,无法再给格雷厄姆做保姆,爱德华多也不能再做管家,而且露丝在佛蒙特找到了人带孩子——莫顿家的三个女儿都到了能做保姆的年纪,尤其是上高中的阿曼达,学校批准了她短期出国旅行的假期。
(校方同意,阿曼达跟随露丝·科尔出国宣传新书可以算作教育旅行,所以露丝可以带她去纽约和欧洲。
)
不是所有的欧洲出版商都满足于此次露丝宣传新书的计划,但露丝已经郑重警告他们,她还在哀悼丈夫,而且如果不能带着四岁的孩子,她哪里都不去,她也不会允许儿子及其保姆超过两周不去上学。
露丝的计划是,行程越简单越好,先搭乘协和客机飞到伦敦,最后从巴黎飞回纽约——仍然搭乘协和客机。
其间她会带格雷厄姆及其保姆去阿姆斯特丹,她没法不去阿姆斯特丹,因为小说的部分故事发生在那里——红灯区受辱的情节让荷兰人对这本书产生了特殊的兴趣,况且马丁是她最喜欢的欧洲出版商。
然而露丝害怕过去,这并非阿姆斯特丹的错,她当然可以不去红灯区,只协助马丁宣传新书,但所有前来采访她的非本地记者,还有那些被指派来的摄影记者都希望她重返红灯区——书中最臭名昭著的场景就发生在那里,但露丝过去也不是没有拒绝过这种缺乏创意的建议。
也许重访阿姆斯特丹是某种形式的忏悔,小说家想——难道她的恐惧算不得一种忏悔吗?身在阿姆斯特丹的每一秒钟,她不都应该恐惧吗?难道这个城市不会让她想起藏身罗伊衣橱的漫长煎熬?鼹鼠人的喘息难道不会成为她睡梦中的背景音乐?如果她睡得着的话。
除了阿姆斯特丹,露丝还担心在纽约待的那一晚——因为埃迪还是读书会的引言人。
她不明智地选择在斯坦霍普酒店过夜,自从艾伦死后,她和格雷厄姆就没去过那里。
对于这个最后见到父亲的地方,格雷厄姆的记忆比露丝预料中的清晰,他们虽然没住两间卧室的套房,但前后两套房间的布局和装饰惊人地类似。
“爸爸睡在床这一边,妈妈在那一边,”
男孩告诉保姆阿曼达·莫顿,“窗户开着,”
他继续说,“爸爸没关窗,我很冷,就爬出我自己的床……”
这时他顿了顿,他的床呢?艾伦不在了,露丝没让酒店为格雷厄姆提供折叠床,那张特大号双人床对母子俩绰绰有余。
“我的床呢?”
男孩问。
“亲爱的,你可以和我一起睡。”
露丝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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