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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士兵们,你们的英勇会得到回报,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参与屠龙,并成为屠龙的勇士。
以后你们可以尽情吹嘘!
你们的名字,也将永远流传!”
“可是他的确从巨龙身上……”
一名士兵试图跟伊瑞莱斯争辩。
“我不需要什么神话中的龙裔,对我而言只要有能打倒一条龙的普通人就够了。
我游历过整个泰姆瑞尔,见过许多奇怪的事情,就好比你们刚看到的那样……”
伊瑞莱斯打断了他。
“唉!
你不明白。
侍卫,你不是诺德人。”
“我建议你们相信自己的武力,这要比神话来的实在。
好了,我没工夫跟你们继续争论这些。
所有人行动起来,打扫战场,收敛勇士们的尸体。
狄克思,我们两个回去向领主大人汇报。”
伊瑞莱斯下令道。
狄克思正望着巨龙的残骸,心里一阵发苦:“p,还我的红烧龙肉;还我的龙心蔬菜汤……”
“狄克思?”
伊瑞莱斯又叫道。
“哦哦,没问题,稍稍我一下。
我要去哨塔拿回我的背包,还要在龙的尸骨上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部分。”
“当然,我们能屠龙,功劳主要在你,这条龙是你的战利品,怎么处置是你的事情。
不过你最好快点,我们不能耽搁太久。”
狄克思从伤痕累累的巨龙身上取下几片龙鳞和龙骨,这些东西日后可以作为打造龙鳞套装的材料。
这就像一颗树一样,并不是整棵树都适合做家具,只有符合要求的部分才有加工的价值。
而且在刚刚的战斗中,巨龙身上很多鳞甲和骨骼都受到损伤,符合要求的就更少了,能找到这些狄克思已经心满意足。
这些东西分量不轻,让狄克思不由得想起自己六岁的时候。
当时在院长的安排下,他背着一个颇有分量的小书包,屁颠屁颠的往学校走去,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水了这么多,啊呸……写了这么多,终于把龙屠了。
在老滚中,你们发现过哪些震撼的细节或者让你感动的情节。
想在本书中再现的话,可以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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