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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屋顶上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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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案件中,凶手在心理方面明显存在问题,他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证明他确实患有精神疾病,他的背景和他所制造的凶案也告诉人们他并不是一个正常人,那为什么法院依然判处他有罪,并认为他应该服刑呢?这其实和凶手在作案时是否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有关。
1979年10月,弗朗辛·艾尔夫森在纽约市布朗克斯区遇害。
因为这起凶杀案的案发地点距离大卫·帕克威兹(山姆之子)频繁出没的区域很近,再加上凶手所使用的杀人手法极为残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所以纽约警方在对此案展开调查之前,已经开始怀疑制造这起凶杀案的凶手是否是“山姆之子”
的崇拜者,而这名“崇拜者”
正在“积极”
效仿他心目中的“偶像”
,这让当局十分头痛。
警方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在凶手再次作案之前将他抓到,但这桩凶案让FBI和纽约警方都大伤脑筋。
弗朗辛·艾尔夫森是布朗克斯区当地一家日托所的女教师,照看残疾儿童是她的工作。
弗朗辛本人也患有轻度残疾,所以她特别能理解孩子们的内心世界。
在孩子们眼中,从没有哪个老师会像弗朗辛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们,也没有哪个老师会在面对这些“问题重重”
的孩子时,都能够做到从不在眼睛中流露出“不耐烦”
的情绪。
对孩子们来说,这个身材不高,样貌平常的女老师就是上帝赐予他们的天使,是断臂的维纳斯。
可是弗朗辛走了,她遇害时只有26岁。
纽约警方调查后发现,弗朗辛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个性格腼腆、不善交际的人,她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案发当天早晨,弗朗辛按照往常的习惯,在早上6点钟的时候出门上班,上午8∶30的时候,同住在一栋公寓内的一名16岁男孩在三楼的楼梯口处捡到了一个钱包,男孩因为要尽快赶到学校上课,没有时间处理这个钱包,所以他就将钱包带到了学校,准备等中午放学的时候交给他的父亲处理。
中午放学后,孩子的父亲在钱包内发现了弗朗辛的照片,他在当天下午3点钟的时候去了弗朗辛的家,将钱包交还给弗朗辛的母亲——艾尔夫森太太。
艾尔夫森太太随后打电话到日托所,她想要告诉弗朗辛钱包已找到的消息,省得弗朗辛为此而分心。
但日托所工作人员的回复却是弗朗辛今天根本就没有来上班,艾尔夫森太太大吃一惊,她立马意识到这件事情很严重,她必须马上寻找弗朗辛,在叫上自己的另一个女儿和一名邻居之后,艾尔夫森太太便急急忙忙地外出寻找离奇失踪的弗朗辛了。
三人在楼顶的平台上见到了非常恐怖的一幕:弗朗辛**的尸体被残忍地丢在楼顶平台上,她全身上下都布满了大量钝器重击所致的伤口。
看清楚眼前的情况之后,艾尔夫森太太一下子就昏死过去。
邻居急忙拨打了纽约市的报警电话,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了案发现场,然而他们同样被眼前凶残的一幕震惊了。
弗朗辛的**被割下后又放在了胸部上,她的头上罩着她自己的**,手腕和脚踝分别被她的皮带和尼龙袜绑住,大腿和膝盖上到处都是咬痕,尸体上还有几处浅浅的刀伤,她的耳环以相互对称的方式被凶手摆在了头部两侧的地面上。
凶手在弗朗辛的大腿上涂写了一句话:“你们无法阻止我。”
又在她的腹部写了一句骂人的话。
尸检报告显示,凶手在绑架弗朗辛的时候,就用她的手提包背带将她勒死了,她身体上的伤痕是凶手在杀死她之后故意制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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