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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阿陈的话有几分真,理智上告诉自己,摄影师和模特儿,天经地义的一种恋爱关系,多半是逢场作戏吧,沈曹条件这样优秀,足迹飞掠大半个地球,风流些也是难免的,总不能让他青春岁月闲置十数年来等我出现。
我还不是早有子俊在先?
而且,有婚姻生活的上海男子难免沾带些厨房气,要么酒足饭饱舒适慵懒如老板,要么含酸带怨局促委琐如阿陈,断不会如沈曹这般潇洒。
然而心里却仍然不能不在意,沉甸甸仿佛装了铅。
又不能去问沈曹。
交往到这个阶段是最尴尬的,初相识时打情骂俏卖弄聪明,说什么都是情趣。
一旦双方动了真情,反而僵持起来,说话举动都像做戏,客套得欲假还真。
话来话去,总是说不到重点,直接打问人家三十年过往经历,未免交浅言深,恃熟而骄。
不问,却终是挂心。
胡兰成回忆录《今生今世》里说张爱玲自与他交往,“忽然很烦恼,而且凄凉。
女子一爱了人,是有这种委屈的。
她送来一张字条,叫我不要再去看她,但我不觉得世上会有什么事冲犯,当日仍又去看她,而她见了我亦仍又欢喜。
以后索性变得天天都去看她了。”
这样的委屈,我竟然也是一样的。
莫非,是想天天见到沈曹?
胡兰成那个人,实在太懂得女人的心,怎怨得张爱玲不为他烦恼,为他倾心,为他委屈,甚至送他一张照片,在后面写着:“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写出这样文字的女子,是尤物;辜负这样女子的男人,是该杀!
然而胡兰成又说:“我已有妻室,她并不在意。
我有许多女友,乃至挟妓游玩,她亦不会吃醋。
她倒是愿意世上的女子都欢喜我。”
我惊心于张爱玲的大方,抑或是一种无奈?然而那样的潇洒,我却是不能够,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不能搀一点儿假。
阿陈忽然停下咀嚼,盯着我看。
我被盯得莫名其妙,只好也瞪着他。
阿陈大惊小怪地说:“锦,你真是太贪吃了,吃西餐呢,一定要斯文优雅,你看你,汤汁淋漓的,这蛋汁洒得到处都是,真是太失礼了。
要是带你出去吃大餐也是这样,可怎么见人呢?”
老板受到提醒,也好奇地抬起头来,看看盘子又看看我,笑嘻嘻好像很有兴趣的样子。
我哭笑不得,捧着一份三明治夹蛋不知吞下去好还是放下来好。
在两个大男人挑剔的注视下吃东西,真怕自己会得胃结石。
然而这还不够,阿陈还要回过头对着老板更加亲昵地嗔怪:“您看阿锦,年轻轻的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天天一件白衬衫,少有女孩子这样不懂得穿衣裳的。”
我叹息,踩吧,踩死我吧,下一步他大概要批评我的口红颜色了。
可是如果让我顺应他的品味去搽那种薰死人的香水,我宁可停止呼吸。
这顿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回到办公室,我冲一大杯咖啡狂灌下去,狠狠吐出一口气,才觉呼吸顺畅。
正想再冲第二杯,猛地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差点没让我把刚喝下的咖啡喷出来——沈曹来了!
怎么也没想到沈曹会不避嫌疑地——不,岂止是“不避嫌疑”
,根本是“大张旗鼓”
,“明目张胆”
,“招摇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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