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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书老去为抒情。
25叙述
作者使用叙述的表达方式,叙写沈从文先生做研究时弄到的研究对象种类之多,从而突出了沈从文先生做事认真的“蛮劲、狠劲”
。
26议论
作者使用议论的表达方式,指明沈从文先生搜集、研究文物的意义,突出了其热爱祖国的学者形象。
这全是记实。
沈先生提及某种文物时常是赞叹不已。
马王堆那副不到一两重的纱衣,他不知说了多少次。
刺绣用的金线原来是盲人用一把刀,全凭手感,就金箔上切割出来的。
他说起时非常感动。
有一个木俑(大概是楚俑)一尺多高,衣服非常特别:上衣的一半(连同袖子)是黑色,一半是红的;下裳正好相反,一半是红的,一半是黑的。
沈先生说:“这真是现代派!”
如果照这样式(一点不用修改)做一件时装,拿到巴黎去,由一个长身细腰的模特儿穿起来,到表演台上转那么一转,准能把全巴黎都“镇”
了!
27他平生搜集的文物,在他生前全都分别捐给了几个博物馆、工艺美术院校和工艺美术工厂,连收条都不要一个。
27事例
作者选择典型事例,表现了沈从文先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爱与自豪之情,呼应上文的沈从文研究文物是从“证实中国历史文化的优越这个角度出发的”
。
沈先生自奉甚薄。
穿衣服从不讲究。
他在《湘行散记》里说他穿了一件细毛料的长衫,这件长衫我可没见过。
我见他时总是一件洗得褪了色的蓝布长衫,夹着一摞书,匆匆忙忙地走。
解放后是蓝卡其布或涤卡的干部服,黑灯芯绒的“懒汉鞋”
。
有一年做了一件皮大衣(我记得是从房东手里买的一件旧皮袍改制的,灰色粗线呢面),他穿在身上,说是很暖和,高兴得像一个孩子。
吃得很清淡。
我没见他下过一次馆子。
在昆明,我到文林街二十号他的宿舍去看他,到吃饭时总是到对面米线铺吃一碗一角三分钱的米线。
有时加一个西红柿,打一个鸡蛋,超不过两角五分。
三姐是会做菜的,会做八宝糯米鸭,炖在一个大砂锅里,但不常做。
他们住在中老胡同时,有时张充和骑自行车到前门月盛斋买一包烧羊肉回来,就算加了菜了。
在小羊宜宾胡同时,常吃的不外是炒四川的菜头,炒茨菇。
沈先生爱吃茨菇,说“这个好,比土豆‘格’高”
。
他在《自传》中说他很会炖狗肉,我在昆明,在北京都没见他炖过一次。
有一次他到他的助手王亚蓉家去,先来看看我(王亚蓉住在我们家马路对面,——他七十多了,血压高到二百多,还常为了一点研究资料上的小事到处跑),我让他过一会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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