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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的作品写得最快,最顺畅,改得最少的,只有一本《从文自传》。
这本自传没有经过冥思苦想,只用了三个星期,一气呵成。
6引用
作者抓住人物极富个性,且能表现人物性格的口头禅来描写,角度新颖小巧,不仅能突出人物形象,还能令文章读起来活泼有趣。
7典型事例
作者选取典型事例,表现出沈从文先生“耐烦”
的性格特点。
8旁逸
有意地离开主旨而旁枝逸出,加入有趣的插说或注释。
这部分内容对表现主旨并没有作用,但作者选取和沈从文先生爱流鼻血这个特点有关且略显神秘的事,为人物形象增添了一份神秘的色彩,令人物形象更突出。
9旁逸、对比
这部分内容删去并不影响对沈从文先生苦心雕琢文章的表达,但是作者在此加上这么一段内容,便令文章的可读性更强,而且具有史料的价值——因为所涉及的巴金是文学大家。
此外,作者还拿巴金和沈从文进行对比,从而突出了沈从文先生在写作方面苦心雕琢的性格特点。
由此可见作者在选材上的苦心孤诣。
10典型事例
选取极富个性化的事例,突出沈从文先生对“组织”
的理解,形象生动地表现其在写作方面的观点。
11反复
使用反复的修辞,一再反复使用“改”
字,突出了沈从文先生爱改自己文章的特点。
而简短的句式,形成短促的韵律,表现出沈从文先生改自己文章时的果断。
他不大用稿纸写作。
在昆明写东西,是用毛笔写在当地出产的竹纸上的,自己折出印子。
他也用钢笔,蘸水钢笔。
他抓钢笔的手势有点像抓毛笔(这一点可以证明他不是洋学堂出身)。
《长河》就是用钢笔写的,写在一个硬面的练习簿上,直行,两面写。
他的原稿的字很清楚,不潦草,但写的是行书。
不熟悉他的字体的排字工人是会感到困难的。
他晚年写信写文章爱用秃笔淡墨。
用秃笔写那样小的字,不但清楚,而且顿挫有致,真是一个功夫。
他很爱自己的家乡。
他的《湘西》、《湘行散记》和许多篇小说可以作证。
他不止一次和我谈起棉花坡,谈起枫柳坳,——一到秋天满城落了枫树的红叶。
一说起来,不胜神往。
黄永玉画过一张凤凰沈家门外的小巷,屋顶墙壁颇零乱,有大朵大朵的红花——不知是不是夹竹桃,画面颜色很浓,水气泱泱。
沈先生很喜欢这张画,说:“就是这样!”
12八十岁那年,和三姐一同回了一次凤凰,领着她看了他小说中所写的各处,都还没有大变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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