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有的人一辈子也没有独自面对自身的勇气,但却自以为具有最强的责任心。
他们标榜“天下大事莫不在我心中”
,真正出了事,他们却总有办法开脱:是我的手干的,但不是我的心干的,是我干的,但不是我要干的,或者干脆就是“大家干的”
,总之是不让自己、自己的人格成为承担责任的最终主体。
但真正的责任心首先是对自己负责。
一个人的任何一件有意识的行为都伴随着责任问题,意识到这一点,才具有起码的责任心,才意识到了自己人格的独立性。
一个具有责任心、即对自己负责的人,不把自己当作一个会因受骗和不受骗而有本质不同的对象,不管自己的行为是否是由于受骗而干的,只要是有意识干的,他都会从心里为此承担责任(即使法律上不一定要他承担责任),并进行深刻的内心反省,包括对“我为什么受骗”
的反省。
因为原则上,一个人作为孤独的个人,他的一切有意识的行为本身不可能是欺骗的产物,除非他有意自欺。
例如,一个人亲手扣动枪机,杀死了另一个人,难道他会不知道这是杀人,是毁灭另一个人的生命,是任意中止另一个人的存在?任何“欺骗”
都不能为此辩解。
唯有一点可以为此辩解,这就是不把自己看作孤单的个人,而是看作一种关系:我杀死的是一个杀人凶手,他正要行凶杀害别人(或我自己),我有责任保护别人(或我)的生命。
这种辩护可以在法庭上抵消我的责任,但仍不能在内心抵消我的责任心:我杀人的理由是决不允许杀人,我以杀人来制止杀人,但我终究杀了人,我做了自己决不允许做的事。
愿上帝保佑每个人不要落到这种非杀人不可的境地!
法律是(并且应当是)一架机器,人心却不是机器,它不能够仅仅是加减乘除。
[115]
如果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意志民族进行了深刻的民族反省的话,那么我们在“文革”
之后,至少也应当进行一次深刻的个人反省。
我们不要把什么都推到“封建余毒”
和“数千年历史”
上,我们自己就是这个“余毒”
和“历史”
,我们应当从沾沾自喜、“问心无愧”
的盲目自满以及“从此以后成为好人”
的虚幻空想中觉醒过来,哪怕因此而堕入一个无法排解的苦闷的深渊,失去心理上的平衡与自得,也在所不惜。
但什么叫“对自己负责”
呢?对自己负责,这是一种自我意识的孤独状态,这种状态把自己划分为两个人:一个是行动的我,一个是评价的我,行动的我要对评价的我负责。
行动的我是具体的、采取种种个别决断并付之于实现的我,评价的我是普遍一般的、自身同一的、作为标准或“良心”
的我。
评价的我用同一个标准评价行动的我的每个不同的行动,这两者的一致,就是对自己负责,亦即对自己一贯的人格负责。
在这里,关键就在于一个人有没有一个始终同一的评价的我。
那些追名逐利、狗苟蝇营之徒,人们称之为没有人格、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那些卖友求荣、见风使舵的投机分子,通常叫作丧失人格或出卖灵魂。
他们都是自己扼杀了自己内心那个评价的我,把自己贬低成了一个生物学上的存在。
自我意识在孤独状态中的这种自身关系,实际上已经以内在的形式建立起了自我与他人的外在关系:行动的我对评价的我负责,这就使人能真正对其他一切的“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