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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戴志学的行踪进行了调查,多方证据表明,他确实没有作案时间。
据胡永发的儿子胡辉说,石灰厂生意一般。
他早就劝过父母卖掉石灰厂,跟他搬到省城去住,但父母一直没有答应。
12月初,他父母说要卖石灰厂,并且很着急的样子。
具体为什么决定出售,他也不太清楚。
案发当天,警方并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
第二天再次去现场,法医在二号现场的水池内发现了一个饭碗和一副筷子。
筷子完全被水浸泡了,碗边露在外面。
由于天冷,池子里的水已经微微结冰。
按照日常习惯,老板胡永发夫妇在自己的房里吃饭,碗筷也都收在自己的橱柜里。
平时由冯慧莲负责做饭,他们一家三口人的碗放在大锅里用热水洗。
其余每个工人的碗筷都自己拿到水池里去洗,洗好后放在橱柜里各自的固定位置上。
当天一共有九个人在石灰厂吃晚饭,除了被害的八个人,还有胡永发的儿子胡辉。
胡辉在饭后立即开车回省城了。
现勘人员打开碗柜,里面的六双筷子和六个碗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水池里为什么会出现一副没有清洗的碗筷呢?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法医尝试着从露出水面的碗边提取DNA。
检验结果并不乐观,虽然得到了九个位点的数据,但不确定性很大,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还有待研究。
这个碗如果本来就属于案发现场,那么根据推测,是住在石灰厂的人员已经吃完了饭,碗都洗好了,胡辉也已经离开石灰厂后,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在吴楠的房间吃了剩饭。
吃完饭,这副碗筷就被放进了水池。
这个吃饭的人,即使不是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是最后一个到过石灰厂的人。
所以,找到他十分关键。
这个碗为什么在第二天才被发现呢?
一些现勘人员认为,这么大的案子,第一天勘查的时候去了省、市、县三级侦查人员,不可能发现不了这副碗筷。
因此,他们认为,之所以在第二天才发现,是因为有人在案发次日夜里“借”
碗吃饭。
因此,这上面的DNA根本就无法确定与犯罪嫌疑人有关。
现场的翻动面积很大,但是嫌疑人却没有留下一枚指纹。
屋里屋外、**地上,甚至被害人的身体上都留有嫌疑人的血足迹,共四十五枚,清晰的有十九枚。
鞋是四十码的,穿用时间大约为两三个月。
鞋底是由外省进货的,鞋面是本地加工的。
案发后,警方陆续采集了五千余枚安平县男性的足迹,却没有一枚比对上。
难道是流窜作案?这显然与案件呈现出的状态不符。
侦破安平的这个案子是场硬仗,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关鹤鸣有种直觉,这是一个十分厉害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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