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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并不是说它们应该看起来不自然;给出的线条应该是真实的,完全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哥特式风格所呈现的坚硬和不自然的刚毅之感;线条仅为寥寥几笔,气势仅足以激起观者的联想,而又与他们的联想有一线之差。
一位现代意大利雕刻家的纪念碑作品最近被摆在圣克罗奇的一个小教堂内,作品富有肖像画般的表现力且画法精致,但看上去仿佛作品中人物整个晚上都彻夜无眠,雕刻者本人也承认曾认真研究过早晨**凌乱的被褥。
[125]扎起的头发并不是平滑的,而是一绺一绺的卷发,一些轻柔的发丝逃过束缚,自由地散落于额头上。
[126]又是一派胡言;因为太过轻信对提香风景画的评论。
[127]参见《约翰壹书》第一章第5节“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
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译者注。
[128][读者们请注意,目前我探讨的只是物质特性。
如果您愿意彻底地了解明亮的表面所带给人的可爱感觉,请仔细观察一只日落前五分钟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双翅充分展开的天鹅。
与之相比,人类的面颊或玫瑰的花瓣也许比不上它的纯净,而雪的形状,尽管从片片雪花来看十分美丽,而一旦积聚起来则失去其优雅与精致。
[129]斯宾塞将羞怯形容为一片优雅而精致的亮色,[贝尔菲比则加了动人两个字,所有诗人笔下的玫瑰与百合更是如此。
试比较]弗洛丽迈尔的形象是如何塑造的:
“她用来构成身体的物质,
是最纯洁的雪花,凝结在铺满青苔的沃土上,
这些都是她从里菲山上一块林荫遮蔽的
空地上采撷得来。
然后精心调配温度,
再将健康的蠕虫混入其中。”
在尤娜身上,他对白色的描述也许有些夸张。
她比白雪还要白上两分。
试比较在“美的赞歌”
一诗中他对各种美好的颜色能否混合;以及纯净的肤色能够形成优美的气质所产生的质疑:
“白与红真的具有如此奇异的力量吗
能够穿透注视的双眼直达人们的内心?”
[此处精彩地指出了典型美和本质美之间的区别。
(再版时,我删掉了以上注释中一些无谓的冗赘之言,同时,我恳请读者对斯宾塞赞美诗的理解点到即止,不要要求我再做进一步解释。
)]
[130]我不得不越发好奇为什么人们执意把这些早期的作品称为我的上乘之作。
“立刻”
之后这两行话所表达的轻蔑态度也许可以让公立学校拿来当作糟糕的典型以示警戒。
[131]这一段模棱两可、词不达意的话所涉及的问题远远超出了其能控制的范围,并错过了近在眼前,需要我们着重关注的问题。
[132]论述很好,但结论不够确凿。
在严寒的霜冻中,雪也几乎是一种粉末;也许用面粉来说明纯净性比用面包要容易一些。
[133]又是一段精彩之言;本应该进一步加强这一论点。
绘画与涂鸦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一个真正的画家不会在画布上留下一丝多余的颜色。
[134]这里我没有提到与颜色的冷暖有关的任何联想;这些联想部分情况下与本质美有关,参见第十四节第21、22段,部分情况下与美好的感觉有关,此处讨论这个问题与目前的内容——纯净——无关,不过正是纯净赋予了两者以颜色,因为不管是暖色还是冷色,如果不纯净都不是美丽的。
我也没有涉及任何与颜色的序列有关的问题;那是另一门科学探讨的范围,这门科学的一般法则在前面第七章中谈到顺序性统一时我已经陈述过。
只有那些构成绝对的美的性质我们才在这里关注,不管是对一种颜色而言还是对颜色的序列而言:因为所有(颜色)的序列都不是美丽的,只有那些能够体现某种愉快或庄重的感情的除外;其余的都是令人惊愕的,或令人奇怪的,或令人快乐的,或令人激动的,或美好的,但不是美丽的;在音乐中也是如此。
此外,一切与颜色的庄严之感、愉悦之感其他典型的感觉有关的问题都必须放在“关于联系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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