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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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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丽秋的故事讲完了,陈芳雪的故事还要继续。
而我,就是陈芳雪。
当然,陈芳雪也不是我的本名。
我的本名不记得了,也许根本没有。
阴沟里的老鼠没有名字,砖缝里的蟑螂没有名字,所以一个没人疼爱、没人关心、不知何处来的孩子,没有名字也很正常。
我已记不清自己的童年,唯一留有印象的只有挨饿和挨打。
挨饿了就会挨打,挨打了就会挨饿,所以如果你非要问,我的童年记忆里只有这两样。
而挨饿比挨打更可怕,因为疼可以忍,但饿忍不了。
每天如果要不到足够的钱,那么就要挨饿;如果一分钱也没要到,那么就先挨打再挨饿。
当然,孩子有好几个,没有个名字不好区分。
于是我的第一个名字叫豁牙子,因为门牙被打掉了一颗。
后来换牙长出来,就改叫鼻涕虫,因为爱哭鼻子。
本来有个鼻涕虫的,一天突然消失不见了,阿花说他死了。
等阿花有一天也不见了,他对我说阿花这个名字吉利,讨的钱多,你就叫阿花吧。
豁牙子、鼻涕虫、阿花之后,我还叫过很多名字。
后来看到路边有摆摊测字算命的,我就不懂我应该用什么来测。
直到长大些我才明白名字好像是不能随便换的。
有一种东西叫身份证,还有一种东西叫户口。
那上面的名字要有姓,加起来才叫姓名。
于是有一天我壮起胆子问他,我的姓名是什么?他揪住我的耳朵说,你姓黑,名户,大名叫黑户,这个名字有个特别好的寓意,就是自由自在,就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就是你死了也不会有人管,除了我。
大家都叫他渣叔,我一直以为他跟我们一样是黑户,直到有一天偷他兜里的钱,摸到一张身份证。
身份证上的名字我不认得,照片与他有几分相近,但并不是他。
我偷偷跟踪他,发现他用这张身份证去银行存钱。
我们每天撒泼打滚讨来或者小偷小摸挣来的血汗钱,全被他存在了这张身份证下面。
那一年我大概九岁,但早已比背着书包上学的同龄人懂的多得多。
记得是个冬天,我再一次偷出了身份证,外加存折,然后去找另一条街上的二傻子。
二傻子跟渣叔差不多年纪,脑子不太好使,脏兮兮的,也可以硬说跟身份证有几分像。
我让二傻子去银行取钱,答应取出来的钱跟他对半分。
虽然因为不知道密码失败了,但银行的人并没有怀疑二傻子的身份。
虽然我被渣叔发现后揍个半死,但依旧是值得的,因为我突然明白了,冒充别人其实非常简单。
到了十二岁时,我已有了丰富的经验。
年龄大了,讨钱不再容易,但骗钱更加轻松。
最容易的是扮演因家人贫病而失学的少女。
用粉笔在地上洋洋洒洒写一篇求助的文字,然后一跪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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