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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吉南死在银河都会酒店十七楼的一间客房里,银河都会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第六大道新建的几家摩天高楼饭店之一。
房间租给了一位查尔斯·欧文·琼斯先生,他来自印第安纳州韦恩堡,付现金订了一晚的房间,于星期天晚间九点十五分入住,此前半小时曾打电话预约房间。
初步筛查证明韦恩堡没有这么一位琼斯先生,他在登记卡上填写的住址似乎也不存在,因此可以推断他用的是假名。
琼斯先生没有从客房打过电话,也没有用客房号码消费过任何东西。
入住数小时后他悄然离开,没把钥匙还给前台。
他在房门上挂了请勿打扰的标牌,客房清洁人员严格遵守规定,直到过了星期一上午十一点的退房时间,一名清洁女工才打电话到客房。
电话无人接听,她又去敲门;敲门依然无人回应,她就用万能钥匙开门。
她走进了《邮报》称之为“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恐怖现场”
。
一个**女人倒在床脚下的地毯上,**没有收拾过,她的血液浸透了床垫和毯子。
女人死于多重伤口,身上的刺伤和砍伤不计其数,助理验尸官认为凶器有可能是军用刺刀或墨西哥砍刀。
凶手把她的脸砍成“无法辨认的肉泥”
,但一位有魄力的记者从达吉南小姐的“默里山奢华公寓”
拿到一张照片,这张照片呈现了她遭到毁坏前的原貌。
金的金发在照片中完全是另一个模样,它披到肩头,一根长辫像冕饰似的盘在头顶。
照片中的她眼神清澈、容光焕发,仿佛海蒂[1]长大后的样子。
死者身份的确认是通过在现场发现的女性手包完成的。
手包里有相当数量的现金,警方调查人员因此排除了谋财的杀人动机。
开什么玩笑。
我放下报纸。
我发现我的双手在颤抖,但这不足为奇。
我的内心颤抖得更加厉害。
我迎上伊芙琳的视线,她走过来,我请她给我一杯双份波本威士忌。
她说:“马特,你确定吗?”
“有什么不确定的?”
“呃,你最近不喝酒了。
你确定你又要开始喝?”
我心想,年轻人,这和你有什么关系?我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来,说:“你说得有道理。”
“再来一杯咖啡吧。”
“好的。”
我继续读报道。
初步尸检确定死亡时间为午夜前后。
我努力回忆他杀死她时我在干什么。
戒酒会活动后我来到阿姆斯特朗酒馆,但我是几点钟离开的呢?昨晚我休息得比较早,然而即便如此,我躺下时恐怕也快到午夜了。
当然了,死亡时间只是个大约估计,因此当他开始一刀一刀夺去她的生命时,我有可能已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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