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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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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我很喜欢百里。
小时候,我们的理想千奇百怪,觉得自己长大了可以去当动物园饲养员,想做游乐场的守门人看着摩天轮在散场时在黑暗中的样子。
十四五岁的时候,我们在脚趾甲涂上玫瑰红的指甲油,再穿上厚厚的白袜子,戴着眼镜坐在老师的眼皮底下,心底却欢愉得想要大声地叫用力地跳。
十九岁夏天,你买了一条蔷薇色的百褶裙子,你对她爱不释手,炎热的午后,一个人偷偷躲在阳台的植物后数着一条又一条的褶皱,穿着裙子一遍又一遍地旋转。
那时的你头顶上的天空是海洋一般的蓝色。
在很久以后,百褶裙子已经变旧变老的时候,你还不舍得丢掉,你把它藏在衣柜里,直到成年后搬家时候才又一次看到属于年少的回忆。
当初美貌的裙子现在已经失了光彩,但你永远记得第一次穿上这条裙子的自己,在傍晚的街道一个人走过,迎面而来的几个男生对你吹了悠长的口哨。
那种被异性赞美的认同感覆盖了你的胸腔,你像是飞了起来一样地快乐。
你还在某一年的冬天买过一副雪白的小熊手套,只花了不到十块钱。
可是这双便宜得毛线手套却又温暖又舒适,它陪伴了你一个冬天。
你和小熊手套照过许多张照片,年少的你笑得轻盈,戴着小熊手套的手贴在脸颊上,可爱得不得了。
你当然不会忘记,帮你拍照的是你一直喜欢他他也喜欢你的男生,你们一起牵手度过了一些美好的白天和夜晚。
那时候的快乐很简单。
一条裙子,一本画满了玫瑰的日记,一瓶散发着橘子味道的香水,一个花朵发圈……这些都是快乐的根本,它们源源不断地涌出清澈的泉水,澄澈着你的小世界。
但不知道什么时候,物质控制了我们。
我们被忽然出现的EL、IPHONE、LOUISVUITTON打败。
我们变得虚荣,物欲,开始用RMB衡量情感的真假轻重。
我们戴上面具,穿上伪装,变成另外一个人。
我们忘了最美好的情感是永远也无法用金钱买到的。
我们乐此不疲地挣扎在物欲里,成了千遍一律拜金面孔中的一个。
我所认识的两个人,A男和B女。
这两位曾是恋人,后来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两个人分手了,各自读大学,毕业工作结婚。
一直还有联系,保持“分手也是朋友”
的矫情,没有“分手就是仇人”
的痛恨。
前不久,A男新宅入住,B女前去道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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