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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刘家失火,学生们都来帮忙救火,后来管家要对离开的学生们搜身,防备有人趁机偷东西。
没想到刘文彩当众打了管家一巴掌,说我的学生绝不会做这种事。
老人最后说了一句:刘文彩做得硬是对哟。
离开庄园,我们叫了一辆三轮车,到老街上走一圈。
踩三轮的女子是一九七一年出生的,她家长辈是刘家的佃农,说起来,对刘文彩也是赞不绝口,还说镇上几乎没有人对刘家印象不好的。
最初想来,以为这大约是川蜀之行对历史的又一收获。
然而,很快我就想到了后来妇孺皆知的“屠蜀”
。
与对张献忠诅咒相比,刘文彩的口碑的出现,正是历史这条虚线上的两极。
无论如何,刘文彩在他的资本积累过程中所犯下的罪恶是证据确凿的,他的聪明之处在于,在最恰当的时候表现出对哪怕只有十几岁中学生的读书人的敬重。
在心里,再次强化了那个念头:阿斯塔菲耶夫关于“写作百无一用”
的遗嘱,是看透同行之中德行操守的可怕。
与其留下文字垃圾误导他人,还不如老老实实地种些庄稼。
正像野蛮就是野蛮,而不存在用灵巧炸弹和巡航导弹杀人不是野蛮,直接用坦克车辗人才是野蛮的区分;也没的经济封锁将某个国家弄得饿殍遍野不是野蛮,直接用军事人员成批地斩杀特定地区的人才是野蛮的可能。
所以,用民主方式一致同意结束他人生命是野蛮,由某个人独自作出相同决定还是野蛮。
曾经有一位来自乡村的男子,在北京街头脱光上衣,露出精瘦的上肢,拿着一把练武术的大刀说,谁给十元钱,他就往自己胳膊上砍一刀。
喊了一上午,仍没有人肯欣赏此种绝技。
男子急了,当着围观者的面,操刀砍下去,胳膊上顿时出现一道血痕。
虽然如此,还是没人给钱。
男子绝望地当街大声号啕说,你们给钱吧,只要十元,我就会砍自己一刀!
的确,这是野蛮,是个人对个人的野蛮,也是自己对自己的野蛮。
这类野蛮的出现,难道不是因为万般无奈吗?
一个人,当身边只剩下一种可用的东西时,谁个不会选择它哩!
不是有年轻女子竭力挥动着手中的坤包,击打手持利刃心怀歹意的壮汉吗?不是有手无缚鸡之力的幼儿拼命地哭喊,抗拒那些外来的巨大恐惧吗?不是有人在所有能力都被限制后,不得不张开用来进食的牙齿吗?不是有人在所有武器都没了,只好用自己的胸膛挡住那喷火的枪眼吗?
当乡村的文明弱化到只配受人嘲笑时,作为文明的伴生物———野蛮,就会无可避免地浮出水面,或是成为旗帜,或是成为利器。
除此还能希望乡村做什么呢?
女儿一天天长大,长大了就要上幼儿园,然后又要上小学。
早上离家的女儿很快乐,晚上回来时又会时常表现出忧伤。
每一次的原因总是相同,班上的小男生不仅调皮捣乱,还会在女生面前显示出一定的暴力倾向。
我以自身曾经有过的经历告诉女儿,小的时候,女生一般都会表现得比男生优秀,男生若不服气,就会用他们的长处,譬如力气或者粗话等等,在女生面前表现自己,不是为了显示强大,也不是真的要欺负,是人的天性在促使小男生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存在。
生活中的每一个道理都能够举一反三。
在乡村,野蛮一直是其行之有效的抗争方式和防身法宝。
不是乡村不需要文明,不是乡村拒绝文明,不是乡村视文明为天敌,而是因为文明总是将自身打扮成一副奢侈品的样子,以表示自己绝无可能低价贱卖给土里巴叽的乡村。
当乡村以朴实的面目突显内心的渴望时,这些奢侈品就会摇身一变,成了某些利益团体对乡村进行掠夺的天然借口。
如同头顶上千万年来的雷鸣电闪,在我们不懂得它时,在我们无法利用它时,它从来就不是理论上所说的庞大的能源,而只能是致命的妖魔鬼怪,并被普天下视为万恶之首。
对于乡村而言,只要一类人只是打着文明旗号,不以文明的本质来衡量自身的行为,将对乡村的歧视为天经地义,乡村就有误将文明当成天敌的理由。
进城多年之后,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
拿到钥匙后,想着有钱给自家人赚,就让妹夫的弟弟从乡村带来三个沾亲带故的人帮助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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