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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冬雪初融,空气里还残留着料峭寒意,但风己经带上了些许的、属于春天的柔软。
路边的玉兰树鼓起毛茸茸的花苞,像无数支等待点燃的蜡烛。
一个周六的早晨,孙景开车带琳斌去城西的犬舍。
这件事在家庭会议上讨论了两次——一次是琳斌提议养宠物作为“育儿预备练习”
,一次是孙景调研后提出几个品种选项。
最终他们决定要一只金毛寻回犬。
“温和,聪明,适合家庭。”
孙景的调研报告上这样写。
车子驶出城区,道路两旁是刚刚翻新的农田,黑褐色的泥土着,等待播种。
琳斌看着窗外,手无意识地摸着无名指上的戒指。
“紧张吗?”
孙景问。
他们正要去挑选一个将陪伴他们许多年的家庭成员。
“有一点。”
琳斌诚实地说,“怕选不好,怕照顾不好。”
“会有学习的过程。”
孙景平稳地打着方向盘,“就像我们学着成为夫妻一样。”
犬舍在一处安静的农庄里。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穿着工装裤,手上沾着泥土,但笑容淳朴热情。
他带他们去看刚满两个月的一窝小金毛,五只毛茸茸的小家伙在铺着软垫的围栏里打闹,金色的毛发在透过窗户的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它们跌跌撞撞地跑着,偶尔撞在一起,发出奶声奶气的哼唧。
琳斌蹲下来,隔着围栏看着它们。
其中一只特别小,比其他兄弟姐妹瘦弱一些,但眼睛格外明亮。
它摇摇晃晃地走到围栏边,仰起头看她,粉色的鼻子翕动着。
“这只是老幺,”
老板说,“出生时弱了些,抢奶抢不过哥哥姐姐,但很聪明,学东西快。”
琳斌伸出手指,小家伙立刻凑上来嗅,然后伸出的舌头舔了一下。
湿漉漉的触感,带着暖意。
“喜欢这只?”
孙景在她身边蹲下。
“它看起来需要多一点照顾。”
琳斌轻声说。
“那就要这只。”
决定做得很快,几乎没有犹豫。
老板笑着打开围栏门,把那只小不点抱出来,放在琳斌怀里。
小家伙很轻,毛茸茸的一团,带着幼犬特有的奶香和阳光晒过的味道。
它在琳斌臂弯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打了个小小的哈欠,露出粉色的牙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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