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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在雪松路上花了一小时——冗长乏味的一小时——试图听懂可怜的理查德所说的那些道理,但从中得到的却是一种信仰颠倒的感觉。
难道有谁能对一个传说如此当真,并为它而如此争论不休吗?当我真的听懂什么的时候,那东西总是某个我所不知道的事实,而在我看来,那个事实又几乎总是无助于证明他有道理,比如说像表明基督确有其人的证据之类。
我疲惫而又绝望地从他那里走出来。
我上他那儿去,为的是想请他帮我摆脱一种迷信,但每次我去时,他的狂热都使我的迷信更加根深蒂固。
我在帮助他,但他并没在帮助我。
或许也可能他是在帮助我?有一个小时的光景,我几乎没去想莫里斯,可是后来他突然出现了,正在街尽头的地方过马路。
我一路尾随着他,不让他离开视线。
我们一起去过庞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馆这么多次,我知道他会去哪个吧台,要点什么。
我在想:我是不是该跟在他身后进去,自己要一份东西,看着他转过身来,然后等待着一切重新开始呢?那样一来,早晨就会充满希望,因为亨利一走,我就可以给他打电话;而傍晚也堪可期待,如果亨利提前告诉我说他要晚点回家的话。
而且现在我可能会离开亨利。
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
我没有钱能带给莫里斯,而他写书所挣的钱除了养活他自己外也剩不下多少,但是有我的帮助,光是打打字,我们一年也该能攒下个五十镑来。
我不怕穷。
有时候量入为出比胡乱开支、自作自受更容易。
我站在那家酒馆门口,看着他走进了酒吧。
我对天主说:如果他转身看到我,我就进去,但他并没有转过身子。
我开始往家走,但脑子里无法做到不去想他。
我俩之间形同陌路差不多已有两年时间。
我不知道一天里某个具体的时刻他都在做些什么,可现在他已不再是陌路人了,因为我像以往一样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他会再喝上一杯啤酒,然后回到那间熟悉的屋子里去写作。
他每天的习惯一如既往,我爱它们,就像一个人爱一件旧衣服一样。
我觉得自己被他的这些习惯保护着。
我从来也不想要新奇怪异的东西。
我想:我会让他多么快乐呵,而且我是多么容易地就能做到这一点。
我重新开始渴望看到他快乐地大笑。
亨利不在家。
他同人约好了中午下班后一起吃午饭,他又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到七点钟才能到家。
我会等到六点半,然后我就给莫里斯打电话。
我会说:我今天晚上和从今以后的每一天晚上都会去你那儿。
对没有你的生活,我已经厌倦了。
我要收拾东西,把它们装到那只蓝色的大衣箱和那只棕色的小提箱里。
我要带上足够度一个月假期穿的衣服。
亨利是个文雅的人,到一个月末了时,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就会办妥,当下的怨恨会过去,家里需要的其他东西我可以慢慢来拿。
怨恨不会很多:我们两人并非好像还是一对情侣似的,婚姻早已变成了友谊。
稍稍过上一段时间后,友谊会像从前一样继续下去。
我顿时有了一种解脱和快乐的感觉。
我再也不去担心你了,穿过公共草坪时我这么对天主说,不管你是存在还是不存在,不管你是否会再给莫里斯第二次机会,也不管这一切是否都是我的凭空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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