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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一年在哈尔滨道外,某次放风,李焘叫我转告溥仪,说他向所方贾先生说溥不打人,溥在旅顺锁着大门未见日人……溥又叫我转告李焘,说如所方再问旅顺事,就说不知道……
他写这材料的日期,是四月十六日,这就是说,检举认罪刚一开始,他就把这些都揭穿了!
再看下去,李焘的检举写得就更具体了。
他检举的第三条题目是“溥仪到东北是有计划的”
,里面详细描写了我去东北之前的种种准备,然后把我在哈尔滨时跟他订的那一段“攻守同盟”
全揭出来了。
我查看他的检举日期是六月十日。
啊,这正是我在大会上交代之后不多天!
显然,他看我不曾坦白这件欺骗行为而且假充进步,是很恼怒的,所以在检举上写道:
“溥仪这人是奸诈、好用权术而又伪善的这么一个人……”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种种对我的描写,显然,他们所刻画出的形象,如果从我自己的交代里去找,是绝找不出来的。
溥仪这个人既残暴又怕死,特别好疑心,而且是奸诈、好用权术,十分伪善。
把佣人不当人,非打即骂,打骂也不是因为犯了什么错,完全是以他个人情绪如何而定。
如有点不舒服啦,累一点啦,用的人就倒霉了。
拳打脚踢是轻的。
可是他见了外人的时候,那种伪善样,就像再好也没有的。
打人刑具,在天津时有木板子、马鞭子(铁心皮包)、跪锁链,到伪满又加上电刑,灌凉水,站木笼,吊手……
把大家都教成他的帮凶,如果是打某人,别人没有动手打,或动作稍慢一些,他都认为是结党袒护,那么,动手打的人,要被打得厉害多少倍。
侄子与随侍没有没打过人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周博仁(孤儿)有一次被打得两腿烂了一尺长的口子,叫黄子正大夫治了两三个月才好。
这孩子治疗时,溥仪还叫我送牛奶等物,还让我对孩子说:皇上对你多好啊!
你在孤儿院能吃到这么好的东西吗?
(李焘检举第十一条)
孤儿董维清、孙博元及另一二人,因在勤民楼坐过溥仪的椅子,其一被囚在×××(随侍)所做的囚笼中,只露一个头,不站不坐,靠颈处木板上钉了半圈图钉,尖朝上。
(真瑞检举第二十三条)
他用的孤儿,有的才十一二岁,有的父母被日寇杀害后收容到博济总会,前后共用过二十名。
每天工作十七八小时,吃的高粱米咸菜,尝尽非刑,打手板是经常的、最轻的。
站木笼、跪铁链子、罚劳役(强挑一担黄土或大石块在院中走)、灌凉水、过电,平时得互相监视,不亚于小宪兵队的犯人。
孤儿长到十八九岁仍和十一二岁一般高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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