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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早年是一个热情的健谈人士,带着青春那种迷人的无所不知的劲头,满以为我的观点远比大人物那些充满陈腐之见、偏执一词的观点值得一听。
但是一旦我置身这些化石般人物所处的社会,等我想好了一句适当的话,虎头蛇尾的开场白早已收尾,我的长篇大论要么根本说不出来,要么让人一听就是陈词滥调,没有新意,要么把我广泛经历的阴暗落后面不加分析地概括起来呈现给众人,被某个冷酷的长者不妥协的声音和因袭的意见全盘否定或者轻蔑地予以纠正。
随后出现压倒性的场面,如同那些面试一次的结论,被当作一个讨人厌的沉闷的年轻人加以拒绝。
我完全相信我自己的活泼和生气,然而说服我的长辈们相信我拥有这些品质似乎是一项难以成就的任务。
一位友善的年长朋友经常依赖我的狡猾,而且说我的那种狡猾念念不忘自己产生的结果。
这话什么用也不管,就好比一个人跟牙疼的人说,他吃尽牙疼的苦头只是因为自己太在意了。
因为我毫不怀疑,把自己当回事这种疾病对有才智的青年是小事一桩。
玛丽·巴什基尔切夫在她写的令人畏惧的自我暴露的日记中,写了一次造访,是她去拜访一个对她表示兴趣并要求见面的人。
她说她走过房间的门槛时悄声祷告道:“哦,上帝,让我值得人家一见吧!”
一个人是多么习惯给人留下印象,让自己被人感受、被人欣赏啊!
啊,所有这种不自在的渴望通通离我而去了。
我不再怀有什么特殊的欲望让人注意,或者指望给人留下印象。
当然,谁都喜欢感到新鲜,感到活泼;但是过去我习惯加入一个圈子,在这一场合不懈地努力着让人感觉,给人愉悦和兴趣,而我现在走进一个圈子先自贬三分,只希望看人家表现。
这样做的结果是,一旦摆脱了这种自我膨胀和从内心把自己太当回事的态度,我不仅发现自己比过去自在多了,还发现别人是那么令人感兴趣。
不再把你的快帆船并排靠在另一艘船旁,一心打算重新进行一次乘船远游,现今只是对大船进行一次和蔼的拜访,摆出彬彬有礼、笑容可掬的样子。
不再要求去征服别人,我很高兴让别人征服我了。
我还以为,即使说出些什么想法,那并非警觉到了什么听不惯的苗头,而是完全意识到我自己的观点只不过是沧海一粟,随时准备与他人融为一体。
过去我要求意见一致,我现在则对众说纷纭深感兴趣。
过去我一心想让人信服,我现在被人指出错误和无知只有感谢不尽。
我现在不再支支吾吾怕说我对哪个问题一无所知;过去,我习惯装出无所不知的样子,却不得已恼羞成怒地乖乖让人家揭露本来面貌。
我觉得我一定一直是一个相当令人不快的年轻人,但我又希望我内心还不至于像在人前表现得那么令人讨厌。
多活一把年纪的另一个好处是减少了对习俗的专制。
我以前要求做该做的事情,认识该认识的人,参加该玩的比赛。
我没有考虑过是不是值得牺牲个人的利益、顺应潮流是不是至关重要。
渐渐地,我才发现别人很少费神去琢磨所做的事情,该认识的人往往是最令人讨厌、最入俗套的,而且值得参加的唯一比赛是一个人真心喜欢的比赛。
我以前住在不合心意的房子里会忍受痛苦,不会射击却接受了射击邀请并为此感到痛苦,因为我知道谁要去跳舞我再去而感到痛苦。
当然,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许多令人不快的责任。
但是我慢慢地发现,被人说成有趣有益的事情做起来却令人不快,如若采取这种原则会把整个环境误解。
现在,如果有人要我待在一栋令人不快的房子里,那我会一口拒绝;我谢绝花园宴会和公共场所用餐和跳舞的邀请,因为我知道它们会让我不快;至于比赛,如果我能躲过,我一概不参加,因为我发现它们不会让我从中获得娱乐。
当然,有些场合需要一个人充充数,那么一个基督徒和绅士有责任凑凑数,并且心甘情愿地去做。
我不再受小偏见的摆布,像我以前那样偏激,如若我对他的题目不感兴趣,我会把他归于讨厌的一类,不再打算深交。
现在我知道这些都是肤浅的举动,一颗包容的心和一种令人感兴趣的个性是不会排斥标新立异的样式甚至羊排式络腮胡子的可爱之处的。
事实上,我认为一些小怪招和小差异也会有显而易见的价值,组成了一种令人愉悦的多姿多彩。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引不起他人的注意,我经常发现这不过是害羞行为或者笨拙表现,往往会耽误熟悉或沟通的机会。
事实上,我的标准降低了,可自己更加宽容了。
我还算不上——我承认——百分百的宽容,但是我的宽容看重品质,受不了外在的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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