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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花子与老黄》的主导意图是写那些“下人”
生活的悲苦和毫无保障。
刚好听人讲起疯犬症有多么可怕。
于是,我就编了这个故事来鸣不平。
情节虽是虚构的,但这样的不公以及比这更为不公的事,是完全可能发生的。
这篇小说一开头,我就描述了花子(“我的护兵”
)的情态。
写它的顽皮,对主人的媚态,以及对生人的凶劲儿。
羊对人是一视同仁的,狗则爱憎分明。
我养过狗,也同旁人的狗打过许多交道——尤其是送羊奶时,每天都得同它们搏斗一番。
每当我放下新奶,取走空瓶时,那些责任心过强的家犬总以为我偷了什么走,就死追着我狂吠。
自然,我也曾有过自己的黑儿,对人犬之间的友谊,我并不陌生。
其实,我从未见过疯狗,只听说过。
在写花子疯了时,我就没正面去描绘。
我只写七少爷连疯狗都护着的执拗劲儿以及老黄的愚忠。
故事结尾,我怀着愤愤不平的心情写了女主人的无情无义以及老黄的悲惨下场。
在小说《俘虏》中,我第一次写到了猫。
我为自己写东西定了个原则:“取法乎上,仅得乎中”
。
在写作时,朦胧间心里总有个楷模或追求的目标。
然而写出来的东西通常要离那水准差得十万八千里。
取法乎上,也许仅得乎下。
不过,我总认为心里有那么个崇高的影子,会有好处。
写《俘虏》时,我竟然曾想到过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
说来真有些不自量!
并不是那故事,那人物,而是那扑朔迷离的气氛。
我现在还依稀记得,童年经常去玩耍的那个“大院”
。
东边通到我家所在的小菊儿胡同,西头有几家宅门,门前小土岗上是一排垂杨柳。
靠北边是座土地庙。
七十年代中期,我曾骑车去那里重访过。
不但庙和柳树不见了,“大院”
本身也早已盖满了房屋。
然而在我的童年印象中,那个由破烂平房围起的、茅草丛生的“大院”
是个魅力无穷的所在,就像是雅典郊外的森林。
在这篇习作里,我着重作了两种练习。
一是烘托氛围;二是试着写人物关系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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