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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养魂木(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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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看着雅清那满脸期待的样子,斟酌了片刻后,说道:“没错,我就是遭人追杀,才来到这里的。”

接着,林毅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情况,关于骨尊村的屠戮,还有那冰晶炎刀之类的事情,他自然含糊不提。

那叫雅清的少女本还想细细追问,却被那温和少年阻拦住了。

通过介绍,林毅才知道这三人居然都是大秦帝国人。

那个外表温和,像是个少年读书郎的男子名叫李书彬,那少女则是他的亲妹妹李雅清,两人虽一个十六岁,一个十四岁,但身上传来的骨之力波动,都超过了中级骨士。

林毅估计他二人的实力应该在骨士八九级的样子。

如此年轻,便拥有骨士八九级的实力,他们的骨魂难道也跟铁胜雪的一样,都是高星级骨魂吗?这念头在林毅心中一闪而过,便看向了那赤膊汉子。

在寒冷的北方冬季,还敢袒胸露背地赤裸着上身,甚至就连下半身也仅仅只穿了条皮短裤,这样的家伙,不是暴露狂精神病,便是不畏酷寒的猛男。

显然,这个名叫汉克的家伙,属于后者。

汉克那高大威猛的身躯,满是虬龙般的肌肉,背上一柄硕大的巨斧,使得他的猛男形象更为突出。

光光的脑袋,一双瞪得溜圆的牛眼中,还有几根血丝,看上去似乎余怒未消,林毅觉得,这家伙的脾气恐怕比他的块头还要大出几倍。

四人边

走边聊,很快便相互熟悉起来,原来那汉克也是他们在路上偶然相识的朋友。

林毅等四人的搭配实在古怪,既有彬彬有礼的李书彬,又有那莽汉般的光头汉克,既有娇艳清纯的李雅清,还有衣衫褴褛如同叫花子的林毅。

有些受不住众人奇异目光的林毅,在路过衣服店的时候,赶忙进去买了几套衣衫,那远超铁骨城几倍的价格,让林毅暗暗咂舌,幸好口袋里还留着些青骨币,手头还算是宽裕。

抹了把脸,换了身新衣的林毅,看得李书彬等人暗暗喝彩。

林毅的相貌,算不得英俊潇洒,但那经过严酷训练和生死之战雕琢出的硬朗曲线,则让他身上有股其他少年所没有的坚韧和刚毅,惹得李雅清上下打量不休,直到把林毅看得满脸通红。

林毅虽然刚过九岁,但身躯经过天雷淬炼也跟普通十四五岁少年无异,像这般年纪的少年在崇骨大陆行走历练,也是平常之极的事情,毕竟,崇骨大陆的人都有早熟的特点。

年龄仿佛,脾气相投,再加上对方又帮过自己,林毅热情主动邀请三人去酒楼大吃一顿。

至于吃饭的地点,倒是没有选择秦都最大最好的酒楼,相反,倒是在李书彬的建议下,选择了隶属于佣兵工会的佣兵酒店。

佣兵酒店没有像佣兵地下酒吧那般乌烟瘴气,相反,却安静了几分,显出了几分优雅和安适,林毅订

了二楼靠窗的雅间,顺带着订了四个单人间。

光头汉克早就饿了,性子耿直的他也不跟林毅客气,直接点了十大盘牦牛肉,两坛子高粱酒,而李氏兄妹则文雅许多,点了两个精致的小菜,一壶上品好茶,便很斯文地吃了起来。

饥肠辘辘的林毅,早饿得眼儿都绿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文雅,跟着汉克一起伏案大嚼,仿佛两个饿死鬼似的,看得李雅清眉头微蹙。

汉克见到林毅胃口如此之大,几乎不亚于自己,心怀大畅,拍着林毅的肩膀瓮声瓮气地说道:“好兄弟,能吃能喝,是条汉子!”

被拍得七荤八素的林毅,闻言哭笑不得,是不是汉子,似乎跟能吃能喝没有什么关系吧。

不过,这汉克爽朗的性格倒是颇对自己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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