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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35岁。
二月,赴平江府朝见“北巡”
的皇帝,授太尉。
三月,合军建议未被朝廷采纳,愤然辞职,回庐山为母守孝。
后在朝廷严命下复职。
七月,淮西军变,岳飞进驻江州。
再次朝见,建议皇帝立“皇储”
。
十八、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36岁。
赴临安朝见,反对“议和”
。
十九、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37岁。
正月,宋金议和成功,加岳飞开府仪同三司。
二十、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38岁。
五月,金兵撕毁和约。
岳飞受命“北伐”
。
六月,岳飞第二次北伐。
闰六月,岳飞在陈州与金兵决战,收复陈州、郑州。
七月,克复西京洛阳,并取得郾城大捷。
接十二道金牌,被迫奉诏回师。
二十一、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39岁。
二月,出兵援淮西。
四月,授枢密副使,罢兵权。
五月,出使楚州,反对解散韩世忠军。
八月,辞职获准,以万寿观使名义闲居庐山。
十月,被骗入临安,入大理寺狱。
十二月二十九日,以“莫须有”
罪名,遇害于大理寺狱。
教我如何不写他
——《岳飞全传》代跋
岳飞是中国人非常熟悉的伟大历史人物,他在国家濒亡、民族危急之时所表现出的坚决抗敌的英雄气概,为完成“驱逐金虏、恢复大宋”
的理想而百折不挠、宁死不屈的高尚人格感动了无数后人,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极其悲壮的一页,而那首充分体现他壮志未酬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一词,更是代代相传,成为千古绝唱。
我们在少年之时,就从历史课本和民间传说中知道了岳飞,并将岳飞视为心目中最值得敬仰的历史人物之一。
这种敬仰使我们在后来一直关注有关岳飞的史料和各种表现岳飞的文艺作品。
随着这种关注的深入,我们遗憾地发现,岳飞已渐渐为古人所神化、异化,岳飞身上笼罩了太多不该有的迷雾,这在一些演义小说、说书评话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当然,古人这种对岳飞有意无意地神化、异化,乃是时代和环境的限制,后人没有理由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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