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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更大多数的人来说,它是无穷无尽的笑料。
在美国我讲这个故事,听见的人都笑。
在中国讲这个故事,听见的都不笑。
还有人直愣愣地看着我说:你这个故事意义在哪里?倒能把我逗笑了。
《生活》的朋友说,他们有四万读者。
我总不相信这四万读者全是傻愣愣瞪着双眼等待受教育的人、就算是吧,我也能想出一个来。
所以接着讲吧:那位编辑先生穿着—身皮衣,坐在空房子里。
对面有个穿衣镜,他在里面打量着自己,觉得像个潜水员,只是没戴水镜,也没背氧气瓶。
说句老实话,潜水员在岸上也不是这样的打扮。
就在这时,有人按门铃。
出去开门时;他在身上罩了件风衣——这是必要的,万一是有人走错门了呢。
门廓里站着个很清纯的姑娘,没有化妆,身上穿着一件米黄色的风衣,她紧张得透不过气来……故事先讲到这里,容我想想它的教育意义。
三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科学、艺术,甚至还有哲学。
上大一时,读着微积分,看着大三的实变函数论,晚上在宿舍里和人讨论理论物理,同时还写小说。
虽然哪样也谈不上精通,但我觉得研究这些问题很过瘾。
我觉得每种人类的事业都是我的事业,我要为每种事业而癫狂——这种想法不能说是正常的,但也不是前无古人。
古希腊的人就是这么想问题。
假设《生活》读者都是这样的人;就可以省去我提供意义的苦难:在为科学或者艺术疯狂之余,翻开“晚生杂谈”
,听听我这不着调的布鲁斯,也是蛮不错的——我知道作这种假设既不合道理,又不合国情。
我的风衣口袋里正揣着两块四四方方很坚硬的意义,等到故事讲得差不多,就掏出来给你一下,打得你迷迷糊糊,觉得很过瘾——我保证。
我的故事里,有一个穿风衣的姑娘站在门廓里——
编辑先生不敢贸然打招呼,生伯闹误会了。
虽然他也想到了,七月底的傍晚,除了有重大的原故,谁也不会穿风衣。
他自己不但穿着风衣,还穿了一双高腰马靴,靴根上带着踢马刺;手上戴着黑皮手套——他当然也有重大的原故。
据此认为他不怕热是不对的,他不仅伯热,而且汗手汗脚,手心和脚心,现在一共有四汪水。
此时他暗自下定了决心说,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今晚决不脱靴子。
让人家闻见这股味儿不好——当然,他早忘了,这里没有“人家”
,只有一条worm……他把手夹在腋下,但靴子是隐藏不住的。
女孩看清以后,就钻了进来,脱下风衣挂在衣钩上。
里面是黑皮短衣,不仅短,而且古怪。
她不尴不尬地转过身来,打招呼道;你好。
那男的想好了该说什么后,答道:你好,worm——说时迟,那时快,女孩扬起手来要给他个嘴巴。
假如打着了的话,这故事就发生了重大的转折——谁是S,谁是M都得倒过来——但她及时想明白了,把手收回来,摸摸鼻子说,你好,大老爷,奴家这厢有礼了——这几句倒是中规中式,不但合乎S/M的礼仪,也和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暗暗相通。
可惜她马上就觉得不自在;翻口道:叫蛆太难听了!
咱们改改吧,你可以叫我小耗子。
可以理解,谁都不想做昆虫的幼虫,都想做哺乳动物,这个要求本不过分,但我们的编辑先生从小到大痛恨一切啮齿类,所以硬下心来说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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