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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上是木制的护墙板。
现在也不知是几点了。
我伸手到抽屉里取出一盒烟来──我有很多年不抽烟了,这盒烟在抽屉里放了很多年,所以它就发了霉,抽起来又苦又涩,但这正是我需要的。
办公室里灯光昏暗,像一座热带的水塘──水生植物的茎叶在水里腐烂、溶化,水也因此变得昏暗──化学上把这种水叫作胶体溶液──我现在正泡在胶体溶液里。
我正想要打个盹,她忽然开口了。
“棕色的”
首先提出要看看我的脚丫子,看看它被踩得怎样了。
这是从未有过的事:以前他们都是只管踩,不管它怎样的。
先是解开重重鞋带,然后这只脚就**出来:上面筋络纵横,大脚趾有大号香皂那么大。
它穿五十八号鞋,这种鞋必须到鞋厂去定做,每回至少要买两打,否则鞋厂不肯做。
总而言之,这只脚还是值得一看的,它和旧时小脚女人的脚恰恰是两个极端。
我要是长了一对三寸金莲就走不了路,站在松软的地面上,我还会自己钻到土里去。
小脚女人长这双大脚也走不了路,它会左右相绊──但是“棕色的”
无心细看,也无心听我解说。
她哭起来了。
好好的她为什么要哭?就是要长工资,也犯不着哭啊。
我觉得自己穿上了一件新衬衣,浆硬的领子磨着脖子,又穿上了挤脚的皮鞋。
不要觉得我什么谜都猜得出来。
有些谜我猜不出来,还有些谜我根本不想猜。
但现在是在公司里。
我要回答一切问题,还要猜一切谜。
穿过夜雾,走上停车场,然后就可以回家了。
上了一天班,没人不想回家,虽然在回家的路上可能会遭劫──不久之前,有一回下班以后,我和“棕色的”
走在停车场上,拣有路灯地方走着,但还是遇上了一大夥强盗。
他们都穿着黑皮衣服,手里拿着锋利的刀子,一下子把我围住。
停车场上常有人劫道,但很少见他们成群结队的来。
这种劫道的方式颇有古风,但没有经济效益──用不着这么多人。
我被劫过多少次,这次最热闹,这使我很兴奋,想凑凑热闹。
不等他们开口说话,我就把双手高高举了起来,用雷鸣般的低音说道:请不要伤害我,我投降!
脱了衣服才能看见,我的胸部像个木桶,里面盛了强有力的肺。
那些小个子劫匪都禁不住要捂耳朵;然后就七嘴八舌地说:吵死了──耳朵里嗡嗡的──大叔,你是唱男低音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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