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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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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孙聊天,经常聊到一半,她就说:今天聊到这里吧。
再晚睡明早上查房起不来了。
然后就钻进被子睡着了。
当个住院医师实在辛苦,有时候白班,有时候夜班,睡觉的时间老是不够。
小孙的眼窝常常发青,她问过我是不是该涂眼晕。
我说你想涂就涂好了,我没什么意见。
她说岂有此理,涂眼晕就是涂给你看,你居然没了意见!
看到别人忙忙叨叨,我经常感到惭愧,因为我老觉得可干的事情太少。
翻完了StoryofO,就再也找不到像这样的书了。
但是我也不能像“他们”
一样,去干没意思的事情。
我们的人在这种时候,往往是去证明一个定理,或者发明一个体系。
比方说,费尔马和爱因斯坦干的事就是这样。
但是去证明一个定理往往会掉进陷阱里——有些定理可能没有证,遇上了一辈子都会陷在里面。
而发明一个体系则谈何容易。
想来想去,只有写小说比较有把握。
但是自打认识了小孙,我就一个字也没写过。
我写的小说,她每一页都要看,这就破坏了我的写作情绪。
想想吧,昨天刚写出来的东西,今天就成了谈资,那是多么叫人厌烦。
剩下只有一件事可干,那就是睡觉。
后来我又想把李先生和大嫂的事讲给小孙听,但是她不肯听,说道:我知道,大嫂爱上了李先生,这就结了吧?讲点别的吧。
其实那个故事还长得很。
用大嫂的话来说,一次爱情就像吃一个巧克力壳的冰棍。
开头是巧克力,后来是奶油冰激凌。
最后嘴里剩下一个干木棍。
我所讲的李先生,连巧克力壳都没化呢。
但是小孙不肯听。
她说与其听你这些胡说八道,不如到外面去看死人。
说完她真的从**爬了起来,拿了手电,到走廊上去了。
我想给小孙讲的事,包括夜里李先生和大嫂在一块坐着念俄文诗,叽叽嘎嘎,听得人好不心烦。
那时候我躺在灯影里,大棉被也挡不住那些卷舌音。
这时候我只好想象自己是土耳其苏丹,带了队伍征讨俄罗斯草原。
逮住了讲这种话的人,就让他们脑袋瓜子朝上,屁眼朝下,坐在削尖的木棍上。
还有他们俩唱一个俄文歌,叫作嘎嘎林。
一边嘎嘎,一边亲嘴,就像斗鸡一样;听了叫人头大如斗。
后来他们听我咳得那么厉害,也有点不好意思,到外面去找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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