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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的人谈到我们结婚前的到处奔走,一定会感到奇怪。
我根本就没有逛大街的欲望,我常年待在地下室里,很少走动,所以腿上的肌肉都退化了,白天走了路,晚上就腿疼。
天寒地冻,不能去公园。
我们总是在商业区里逛,但也没有要买的东西,更没有买东西的钱。
过去我一个人在城里逛,老是低着头,看看地上有没有掉的钱,这是我几十年的积习。
现在我也和小孙在北京城里闲逛,我倒是不低头,但是对一切都视而不见。
倒是小孙时常有所见,走着走着就会忽然捏我一把,说道:看见了没有,刚才那个人盯着我看。
听了这话,我就会猛然转过头去,大声说道:哪一个?她把我拉回来说,别这样,你要把别人吓死了。
走到街上,我有时也会注意到她忽然把小嘴一扁,小脸一扬,脸上似笑非笑的模样。
要不然就是忽然抓住我的胳臂,把全身挂在我身上。
这大概是因为又有人看她了。
但是到底是些什么人在看她,我一个也看不见。
星期天小孙把我带到王府井一家理发馆门前,让我往橱窗里看。
我看了好半天,才认出橱窗里有一张相片是她。
那是一幅黑白上色的相片,再过一百年,人们就会根据相片上的水彩,断言拍照时彩色摄影尚未发明。
相片上的小孙涂了个红脸蛋,和她本人一点也不像。
那相片就像现在看到的玛丽莲·梦露,或者猫王的相片那种五官不清,色彩斑斓的样子,露出五十年代那种村气土气;但是再过一百年,人家看到一个女孩子站在橱窗里自己的相片前流连忘返,也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我对她说,快走吧,待会人家会出来说:小姐,是不是想把相片要回去?她就勃然大怒道:你说什么呀你!
小孙说,她在大街上走时,经常迎上这样的目光:先是盯上了脸,然后一路向下搜索,在胸部久久地停留。
然后久久端详她细长的腿。
她对自己的腿很是骄傲。
这种景象我从没看见过。
我想人家也许是在看她那条石磨蓝的牛仔裤,那条裤子值我一个月的工资。
她对这种说法十分愤怒,说我在蓄意贬低她。
其实我没有这样的意思。
我早就注意到她的头发细密茂盛,柔软光滑,就像一只长毛猫的毛一样,每次从外面回去,走到医院门口时,她都要把手伸给我,让我拉着它。
那只手非常小,柔若无骨,又凉又滑。
我们拉着手从门口进去,她还要去问传达室的老头:有我的信没有?然后和每一个见到的人打招呼。
我和小孙谈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的。
我和小孙每天下了班就到王府井喝咖啡。
后来我对咖啡上了瘾,每天必须喝五大杯,否则就呵欠连天,而咖啡太贵了,比外国烟还贵。
据马大夫说,我这叫作咖啡因依赖。
他又要给我治这种病,但是我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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