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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中国历史上,大多数人却都是选择坐以待毙,冒险犯难的少之又少,就算明知道不久就会面临灭顶之灾,依然没有胆量进行生死立决的一搏。
或者依然心存侥幸,或者忍不住犹疑观望,他们会选择妥协让步,一步步地被逼入死角,直到最后退无可退被斩首抄家。
长孙无忌的顾虑当然不是没有道理的,程知节廉颇已老,是否还会帮他?长孙家族枝繁叶茂,如果失手家人会怎么样?本来自己两个儿子娶的都是李家的嫡亲女儿,也许自己虽死他们还能活着呢?能够抛却任何顾忌,斩断任何牵挂,在危机来临之际毅然放手一搏的人永远只是少数,因此独步历史天空的星辰,永远只是寥寥几颗。
历经风雨的他,必定已经预料到了这样黯淡的前程,也预料到了舅甥之间的权力之争不是以重申忠诚或者忆及亲情就可以让对方的心柔软下来的,于是,他选择了沉默和平静地接受,维持着关陇贵族一如既往的骄傲,不曾向对方求和乞怜,正如若干年后的被武后下狱的裴炎,面对亲友的安慰只是镇静地说一句:“你几时见过宰相下狱还能活着出去的呢?”
他开始淡出政坛的是是非非,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了著书立说之上,意欲为自己身后留下些什么。
梁、陈、北齐、北周、隋《五代史志》三十卷,武德、贞观二朝史八十卷,相继完成。
这一部部凝聚着他心血的皇皇巨著,也成为他生命中最后的闪光。
显庆三年(658年),长孙无忌所修的《大唐新礼》也告完成,在古中国,“礼”
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礼仪的修明与法制的完备同样重要,即所谓“礼”
“刑”
兼备。
由长孙无忌监修,被誉为中华法系巅峰的代表作唐律,便是“以礼率律”
,在礼法结合方面是历代最为完美的。
想想一千多年无人能超越的唐律,也可以知道《大唐新礼》的严谨与精致。
然而新礼呈上去,却受到了许敬宗和李义府的横挑鼻子竖挑眼,到处删改增减,按照高宗和武后的意思乱改一气,惹得学者们议论纷纷。
(“时许敬宗、李义府用事,所损益多希旨,学者非之。”
)长孙无忌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也真叫做十年风水轮流转了。
许敬宗则是越改心里越欢畅,这辈子还没这么爽过,到最后干脆说新礼里面讲葬礼的《国恤篇》不好,因为君王活着的时候就为他制定死后的礼仪,不是一个臣子该做的事,竟然把《国恤篇》给当众烧掉,以至新礼里面独缺葬礼。
柏杨先生对此评论说:“专制封建的密度越浓,摇尾系统的谄媚方法也越精致,以至礼仪中竟然缺少葬礼,实在使人咋舌。
唐王朝共有二十个君王,没有一个死后被野狗吃掉的,全都依照一定规程,把尸体装进棺材,然后拿到墓地埋葬。
这仪式是存在的,却不允许列入典章。
只因几个摇尾分子要用精致马屁术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而已,诚是《官场学》奇异的一章。”
其实,高宗倒未必是那么在意这些,以前某乌鸦嘴咒他修城墙要死,也没见他怎么的,许敬宗的建议如此荒唐却得到他的赞同,想必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只是出于以前装乖学生自感受气的报复性心态了。
士可杀,不可辱。
目睹着自己的心血之作被当众焚毁,对于高傲的长孙无忌而言,那一刻一定比死更难受。
如果高宗只是受了武后和奸臣的蒙蔽,如果他对于舅父还有一丝一毫的尊敬和亲情,又怎么忍心让他遭受这样的羞辱!
这个昔日曾经搂着舅父的脖子哭泣着寻求安慰的乖乖外甥,一旦翻脸竟是如此的冷酷。
就这样,凝聚着长孙无忌数十年心血的作品,便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付之一炬。
熊熊的火光,昭示着盛世皇权的狰狞与凶狠,也将长孙无忌的骄傲、尊严,以及残存的希望,寸寸燃烧成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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